人妻曖昧對話「想要有人幫我弄高潮」 綠帽夫向小王求償40萬

阿南指出,被告阿中卻與阿紫交往期間,進行了大量親密對話。(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阿南(化名)與阿紫(化名)結婚後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阿紫去年卻與阿中(化名)發生婚外情,阿南發現2人互傳「但是比較想要有人幫我弄高潮」、「愛你喔」、「可以改用你的口水漱口嗎」、「頂多把你拖去牀上而已」、「我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小窩」等訊息,一狀告上法院,要阿中賠償40萬元。

近日在法庭上獲得裁決,要求被告阿中賠償15萬元。案件的根源在於被告明知阿紫已婚,仍與其保持親密關係,並涉嫌發生性行爲。此舉被認定爲對原告婚姻生活的重大侵害。

阿南指出,阿紫是其合法配偶,兩人自民國102年9月27日結婚並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然而,被告阿中卻與阿紫交往期間,進行了大量親密對話「比較想要有人幫我弄高潮」、「愛你喔」,甚至發生了性行爲。原告強調,這一行爲已突破一般社會通念,造成其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因而要求被告賠償40萬元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被告阿中在法庭上辯解稱,他並不知阿紫已婚,且阿紫曾聲稱與原告已離婚,才與其進行簡訊對話等。因此,被告對其行爲不以爲然,並予以抗辯。

經法院查明,原告與阿紫的婚姻狀況確鑿無誤,且根據LINE對話紀錄,被告阿中於112年11月20日發送了涉及性暗示的訊息給阿紫,「但是比較想要有人幫我弄高潮」、「愛你喔」、「可以改用你的口水漱口嗎」、「頂多把你拖去牀上而已」、「我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小窩」雙方的親密對話及暗示已超出普通友人範疇。儘管原告無法證明二人實際發生性行爲,但被告的行爲已破壞了原告的婚姻生活,法院認爲其行爲構成侵權。

法院指出,被告阿中的賠償請求40萬元過高,最終裁定被告賠償金額爲30萬元。然而,由於原告已與阿紫達成和解,金額爲15萬元,這與被告應負擔的賠償金額相符。因此,原告僅可向被告請求賠償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