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結婚29天「讓他睡客廳」 夫警衛室等到深夜結局超悲傷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盧姓男子越南籍的高姓女子結婚,但兩人僅同居29天,期間女方只幫忙炒菜洗碗,其他時間都在玩手機,也不和家人互動;2019年4月15日妻子突然離家出走,打電話也找不到人,他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才決定向桃園地院訴請離婚。

盧男與妻子僅同居29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盧男在判決書中提到,2018年10月間高女先在越南結婚,隔年2月在臺灣辦理結婚登記,之後兩人一同住在桃園市,但妻子一到臺灣就和他分房睡,平日也不做家事,只是幫忙炒菜、洗碗,接着就上牀睡覺,雖然經常和親友線上聊天,卻從來不和夫家人互動,2019年4月15日無故離家,他四處尋找、打電話聯繫都沒有迴應,顯然是遭到惡意遺棄,這才終於心寒,決定訴請離婚。

盧母也到庭證稱兒子媳婦是透過婚姻仲介介紹認識,因爲語言不通,她會用手機翻譯軟體與媳婦溝通,但對方常常晚上玩手機,「我早上起來看到兒子睡在客廳,他說沒有辦法,可能是媳婦來臺還不適應環境」、「我說願意帶她出去,她卻說不願意出門」。

▲盧男曾爲了妻子獨自睡在客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盧母坦言,曾建議媳婦學中文,還找來對方的阿姨協助溝通,「阿姨說她希望趕快找工作,但我覺得她語言上還不通,暫時先不要」,哪知道2019年4月15日媳婦騙說與朋友約好要聚餐結果這一走就再也沒回來了,「那天兒子還在樓下警衛室等她,等到晚上11點看手機,纔看到她LINE說不回來了、要回越南了」,隔天母子倆苦尋無果,就到派出所報案

而高女經過合法通知並未出庭,也沒有出示任何書狀聲明。桃園地院法官認爲,異國婚姻本來就需要比較多時間適應語言、文化及環境,盧男與高女在臺灣共同生活僅29天,考量到兩人沒有深厚的情愛基礎,加上女方出境後至今未再入境,這段婚姻實質上已然分居,彼此互不往來,婚姻可歸責原因在女方,最終裁定準許丈夫的請求,判準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