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與外送員同事擁抱親吻 同進賓館稱「詢問價錢」

江姓人妻去年9月間洪姓外送同事親吻、擁抱,遭陳姓丈夫揭穿,新北地院江女洪男須賠償16萬元。(記者蔡雯如攝)

新北市一位擔任外送員的江姓女子,與陳姓男子結婚5年多,但陳男近期卻屢次發現江女與洪姓同事有不正常男女關係,去年9月間洪男曾多次親吻、摟抱江女,2人甚至一同出入蘆洲區某賓館,陳男不滿遭戴綠帽,憤而向2人求償80萬元。新北地院近日判決江女、洪男賠償16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江女在Foodpanda擔任外送員,陳男發現妻子去年9月間曾在新莊火鍋店與洪男接吻,2人也曾在騎樓互相摟抱,洪男甚至與妻子一同踏入商務旅館,陳男認爲2人有發生關係,造成他精神痛苦,怒向法院求償。

法院審理時,洪男和江女皆坦言有一同進出商旅,但否認有在裡面待了2個多小時;洪男表示,進出賓館是因爲表弟要來看煙火跨年,才與江女進出旅館詢問房情價錢,只在裡面待了10至20分鐘就出來了,而江女則表示,2人在火鍋店前沒有接吻,只是角度問題,自己有躲開洪男,2人沒有談戀愛,且自己也會跟其他同事擁抱,洪男是因爲得知自己到精神科就醫,心情不好,纔會跑來找自己。

法院認爲,陳男蒐證的影片雖無拍到江女與洪男接吻畫面,但江女對洪男親吻的舉動沒有閃躲,還面帶微笑,另外2人互相擁抱的蒐證影片顯示,江女單獨伸手擁抱洪男時間長達29秒,與一般安慰的擁抱不同,認定陳男2次侵權行爲求償有據,不過江女與洪男踏進旅館的影片,無法證明停留時間長短,難認2人有逾越已婚男女分際行爲,依據江女與洪男身份地位經濟能力,判處賠償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