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賺上萬?當人頭恐面臨官司與巨額求償 得不償失

詐騙集團騙取民衆資金後利用人頭戶來洗白轉帳。此爲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王長鼎/翻攝

「因爲好賺,一天就賺上萬塊。」是不少加入詐騙集團民衆的感受,但卻不知交出帳戶可能惹來官司纏身、甚至面臨被害人鉅額求償。

不少因爲提供詐團人頭戶的被告,向檢察官稱一本帳戶是以五百元至一千元售出,檢方雖質疑此說法的真實性,但也無法查證,市場流傳一本帳戶可賣五萬至六萬,甚至曾傳出一本帳戶喊價到四十萬。

前年,劉姓男子急需貸款數十萬元,到銀行辦理貸款未成,劉轉而在網路上搜尋到協助他人貸款抽取服務費的機會,LINE用戶名爲「全民紓困貸款專員」告訴他,只要每天點擊廣告就能賺外快,條件是必須提供金融帳戶帳號及密碼。

劉坦承,他也覺得很奇怪,不過,對方保證提供帳戶資訊只是協助轉入貸款,劉不會被當車手,也不會犯法。劉爲賺外快便交出帳戶。

後來,有五名民衆因受騙報案,劉遭起訴,劉在法院審理時坦承提供帳戶,但並非他本意,且自己未獲得任何對價。法官後來以卷內證據無法推論劉提供詐騙集團帳戶作爲人頭帳戶之用,判劉無罪。

檢察官說,依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規定,帳戶脫離主人控制時,當事人恐涉嫌洗防法。還有人賣帳戶賺了幾千塊或數萬元,卻因被匯入的詐騙不法所得更多,遭被害人求償數十倍或上百倍的金額,若檢警未能追出上游,就得由人頭戶負起賠償責任,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