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理賠案件多 多重定額給付 補強癌復發經濟風險

癌症發生率日高,女性民衆特別要留意乳癌等的風險。(圖/CFP)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統計,乳癌爲臺灣女性癌症年發生率第1名 ,而在癌症與重大疾病險的理賠案件中,乳癌居多,由於該病爲女性健康大敵,民衆平日透過維持健康生活習慣以及定期檢外,避免致癌因子壽險業建議可考慮透過保險轉移風險,並針對癌症復發、轉移的可能性,就預算加強定額給付的保障。

根據康健人壽2016年理賠原因統計發現,乳癌已連續三年成爲癌症險與重大疾病險的罹病理賠原因之首,約佔理賠案例的五分之一。

商品開發與行銷傳播部副總經理唐家舜表示,過去被視爲絕症的癌症,因爲各種新式療法藥物的出現而逐漸轉變爲可治療、控制的疾病,但醫藥與治療的支出卻也因此大幅增加。

唐家舜指出,針對癌症持續、復發、轉移、新癌症等保障缺口,民衆可以考慮透過創新的商業保險商品,規劃全面防癌」的定期保險專案,這也是臺灣第一張針對癌症復發、轉移提供多重定額給付的創新保險商品,也就是指每2年可申請的續次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以繳費20年、保障20年爲例,從確定罹癌到續期治療,最高給付新臺幣410萬。

410萬元係指於第1保單年度(含)後領取的初次罹患原位癌保險金10萬元+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保險金且符合保單條款所定特定癌症130萬元+每2年可申請的續次侵襲性癌症保險金30萬元×9次=270萬元,共爲10萬元+130萬元+270萬元=4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