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能重來絕不收!父母贊助頭期款「災難開始」 北漂女:房子我不要了
一名女網友表示自己是北漂族,由於不想再租房,於是存錢在大臺北買了一間房。父母得知消息後,表示願意幫她分擔三分之二的頭期款,但沒想到這將是一切災難的開始。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房價居高不下,買房對不少年輕人來說並非易事,如果有父母贊助頭期款,確實能減輕不少負擔。近日,一名女網友表示自己是北漂族,由於不想再租房,於是存錢在大臺北買了一間房。父母得知消息後,表示願意幫她分擔三分之二的頭期款,但沒想到這將是一切災難的開始。
一名女網友在Dcard以「能重來的話 我不會接受父母贊助買房」爲題發文,吐露買房後的辛酸。她表示自己是南部人,但因工作關係定居臺北,曾長期租房,後來跟房東有些小問題,加上不想把錢給房東賺,便決定拿存下來的錢在大臺北買一間小房。
原PO父母得知消息後,表示願意幫她分擔三分之二的頭期款,「當時聽了真的覺得自己爆幹幸運,但殊不知這是一切災難的開始」。等到裝潢完入住大概半年後,「有一天媽媽跟我說,表弟要來臺北住個幾天,問我家能不能借住」。當時她認爲是親戚且表弟還是學生,於是決定讓他借住,也幫母親做個人情。
沒想到答應過一次後,原PO母親變本加厲,「什麼親戚朋友或是小孩要來臺北,都會說想要借住」。她受不了便跟母親說「好歹是我家,不是免費Airbnb,妳一直拿去做人情會搞得我很沒隱私」,希望母親不要再這樣做;結果母親卻把贊助頭期款的事拿來說嘴,責備她不懂得感恩。
原PO一氣之下表示要把三分之二的頭期款還回去,母親則拒絕收下,後來親戚雖然沒有再來借住,但原PO也對這筆贊助有了疙瘩。近期,她得知弟弟要來臺北工作,母親希望她能收留弟弟,但她並不願意,「我跟他關係真的很差,而且他以前在高雄也常鬼混,沒搞什麼正經事,超怕一起住被連累」。
原PO並說父親有暗示母親,指她不可能答應收留弟弟,但也向她坦言攔不住母親。原PO對此大感不滿,「雖然他們有贊助,但我也有拿錢,房貸也是我付,他們怎麼把它搞得完全像是自己的」。她也後悔當初拿那筆贊助,並說房子也不想要了,「我在想要不要乾脆把房子賣給我媽,自己再買一棟算了」、「雖然房子是我名下,我決定權最大,但我真的受夠了」。
文章一出,有網友同情原PO,並認爲原PO母親的性格纔是問題關鍵,「怎麼覺得就算當初沒讓幫忙出錢,還是可能被情勒」、「我覺得以妳媽的個性,無關贊助與否,都會這樣」、「標準親情勒索」。
有人則建議原PO直接匯錢,「錢匯過去又不能拒收」、「錢直接匯到母親戶頭,這沒有接不接受的問題,匯過去時雙方存簿的備註寫上『購屋還款』」、「直接轉帳過去哪有收不收的問題」、「匯過去,以後都拒絕」。
也有網友支持原PO賣掉房子,「賣掉重買」、「這個方式最乾脆,妳衡量利弊參考看看,就是直接賣房,妳母親的部分全部結清,妳另外購屋,一乾二淨」、「不然妳狠一點把房子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