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撫卹僅80萬?藍委質疑因公殉職「放寬仍有限定」

三重員警執勤時遭撞不幸身亡,撫卹金引發討論。但若判定爲「因公死亡」,依年資僅能獲80萬元撫卹。(資料照)

2月底基隆市警員蘇昱鴻在值班臺被撞死、日前新北警員黃瑋震也在巡邏時被毒駕撞死,2名員警遺族的撫卹金到底能領多少?連日來熱議不斷。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質疑,警政署在2018年放寬「因公殉職」定義,但仍限定「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才能算因公殉職。三重黃姓員警若屬「因公死亡」,依年資僅能獲80萬元撫卹,呼籲警政署從寬認定,讓警察人員值勤沒有後顧之憂。

「爲警請命:撫卹從寬認定!」羅智強今(16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基隆八堵蘇姓警員在值班臺值勤時遭貨車衝撞死亡,基隆市警局以「因公殉職」呈報,但警政署審查時質疑未達標準。新北三重黃姓員警駕車巡邏時,遭吸毒男子開車逆向高速衝撞身亡,新北市警局以「因公殉職」提報,爭取最優撫卹,也傳出恐不符資格,只能算「因公死亡」。「因公死亡」所能獲得的撫卹,與「因公殉職」差距極大!

羅智強提到,媒體報導,三重黃姓員警若屬「因公死亡」,依年資僅能獲80萬元撫卹。2017年一名陳姓國道警察處理高速公路車禍時,遭追撞身亡,當時也以「因公死亡」辦理;引發爭論後,警政署才准以「因公殉職」撫卹。雖然事後警政署在2018年放寬「因公殉職」定義,但仍限定「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才能算因公殉職。

羅智強直言,肩負維護治安重責,警察是容易發生意外的高風險工作,警政署現行規定過於狹隘,對警察權益的保障仍然不足,也與民衆期待有落差。八堵及三重員警「因公殉職」尚在審查中。爲警察弟兄請命,呼籲警政署從寬認定,並再次檢討相關規定,真正讓警察人員無後顧之憂,勇於任事,執勤時更安心。

警政署長張榮興16日對此迴應強調,2人的撫卹、慰問金等各項加總起來,都能領到2000萬以上,「這絕對沒問題!」他提到,因《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細則》對於「因公死亡」和「因公殉職」的定義寫得很嚴格,以致於外界對於員警執勤遇難死亡,竟不算「因公殉職」頗有非議,因此警政署會研究相關規定、法令,與主管機關銓敘部等單位共同研議,修正規定與法令,以免外界有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