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雞肉標示屠宰日 今年將試辦

依照現行散裝食品規範,食藥署僅要求業者標示品名及原產地,未強制標示屠宰日期。此舉引發養雞業者不滿,要求食藥署改善。行政院政委員林萬億今召集食安辦、衛福部及農委會進行協商,各方同意展開試辦計劃。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魏任廷表示,該試辦計劃實施初期,將以超商、超市、大賣場爲主,因此近期將召集八大通路、四大超商展開說明會,邀請對方加入試辦。食藥署將藉此計劃,鼓勵業者在產品包裝上標示屠宰日期或生產日期,讓消費者獲得充分的資訊。

針對近期有養雞業者透過媒體抨擊進口雞、國產雞保存期限規範不一,魏任廷表示,並無進口雞保存2年、國產雞保存6個月的說法。他舉例,雞隻是否經過醃漬,亦會影響有效期限,必須依照各自的條件,整體進行評估,且進口雞、國產雞均適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

魏任廷表示,試辦計劃進行期間,食藥署將持續檢測實施結果,作爲下一步政策擬定的參考。目前試辦日期未定,但確定會在今年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