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趁女友服藥昏睡硬上2次 辯「想學李宗瑞拿妳當實驗」

男友學淫狼李宗瑞,竟趁女友服藥昏睡硬上2次。 (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男子在2016年間,看見新聞播出見李宗瑞迷姦案的新聞,竟然色由心生,見女友有服用安眠藥睡覺習慣,竟想拿女友當成迷姦實驗品,兩度趁女友服用安眠藥後性侵,女友起牀發現內褲穿歪,下體怪怪的,拿衛生紙一擦驚覺有「嘉明味」,憤而質問男友,未料竟得到「想學李宗瑞拿妳當實驗品」的傻眼回答,氣的報警男方二審遭判5年6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男方於民國105年3、4月間結識A女後即予追求、交往,進而於同年8月間一起同居在新北市男方住處。因A女罹患重度憂鬱症,需長期服用安眠藥、鎮定劑及抗憂鬱症等藥物才能入眠,男方竟然趁A女熟睡之際,對他直接性侵兩次。

女向法官泣訴,「男友2 次性侵害的時間都是在105年12月下旬,相隔沒有幾天,因爲我有重度憂鬱症,每天都要靠吃藥來睡覺,他知道我需要吃藥才能睡覺,因爲在案發前有李宗瑞的相關新聞,他就對我說沒有意識女生跟吃藥昏迷的女生是不是真的沒有意識,他就說他想試試看,我有跟他說不可以這樣對我,但沒有多久他就趁我吃藥睡着後對我性侵。」

A女表示「第1次被性侵的過程自己沒有發現,醒來後發現我的內褲穿得歪歪扭扭的,去上廁所時覺得下體怪怪的,用衛生紙擦拭,發現衛生紙上有精液味道,質問他是否趁我睡覺時對我性侵,他承認說,想學李宗瑞,想知道女生會不會有意識,只想拿我當實驗品而已。想不到隔沒幾天,他又趁我吃藥睡覺時性侵,那次是疼痛而驚醒,當時還一直跟他說不要,但他還是壓在我身上、壓着我的手繼續做。」

高院法官審理後,認爲男方與A女爲同居男女朋友,卻未能體恤A女患病需靠藥物始能入眠之苦,竟趁A女服藥後不醒人事之際,先後2次乘機對A性侵,造成A女身心嚴重受創,雖然有意賠償A女100萬元,但因喬不攏,一審判有期徒刑5年8月,上訴後,高等法院改判5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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