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日照市原一級巡視員劉兆亮被開除黨籍
2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日照市原一級巡視員劉兆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兆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利;違規干預和插手行政執法活動;貪慾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兆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兆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日照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