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米公司賣假米 爭鮮也受害!

苗栗地檢署22日下午起訴山水公司負責人李東朝等。〔謝明俊攝〕

苗栗地檢署偵辦山水米公司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22日偵結,包括知名爭鮮回轉壽司都是被害人,山水米所屬泉順食品公司董事長李東朝、執行長蔡寵信,因涉嫌觸犯刑法販賣虛僞標記商品、詐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製造販賣攙僞假冒食品等罪嫌遭提起公訴;泉順公司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科以罰金

108年2月間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接獲檢舉指稱山水米公司販售不實米品經將相關情資函送苗栗地檢署,由苗檢民生犯罪專責小組檢察官政和偵辦後,指揮苗檢重大案件專組調查新北市調處、保二總隊進行偵辦,並於108年6月18日對泉順公司等處所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相關被告證人進行調查後,於109年4月22日偵查終結。

起訴內容中包括,爭鮮回轉壽司於106年2月間向泉順公司購買100%美國加州米(符合CNS標準一等米),泉順公司應允交易協議價格後,剛開始都依約出貨,卻自106年3月7日起,經李東朝指示,將僅符合CNS標準二等米的美國阿肯色州「精選美中米」攙入美國加州米中,並在包裝袋使用「GROWN IN NORTHERN CALIFORNIA」、「國家標準一等米」字樣,以此方式製造、販賣攙僞假冒食品及虛僞標記食品交予爭鮮公司,時間至108年6月間爲止,詐得貨款新臺幣1億3千多萬元。

此外,饗賓餐旅公司於107年5月間欲向泉順公司購買100%有機臺梗九號米,泉順公司卻自107年6月間,將有機臺八號米、越光米以不等比例攙入有機臺梗九號米中,期間也有交付完全沒有機臺梗九號米的狀況,以不實米品交給饗賓公司,時間至108年4月間爲止,並詐得貨款共954萬8333元。

檢方偵結後,將山水米所屬泉順食品公司董事長李東朝、執行長蔡寵信,因涉嫌觸犯刑法販賣虛僞標記商品、詐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製造販賣攙僞假冒食品等罪嫌遭提起公訴;泉順公司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科以罰金,別外,副總經理李滄偉則因犯罪嫌疑不足,由本署檢察官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