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榆林荒漠違建高球場尚營運中 時任市委書記、市長已落馬

陝西榆林大陸荒漠第一違建高爾夫球場,時任市委書記、市長均已落馬。(翻攝自大陸央視)

澎湃新聞13日報導,大陸央視12日爆料「陝西榆林荒漠化地區違建高爾夫球場,無任何審批手續營業十餘年」。陝西榆林市聯合調查組當晚即發佈情況通報,指當年涉事市委書記李金柱、市長鬍志強,均已落馬,但爲何營業至今,正調查中。

通報指出:2023年9月12日17時許,央視新聞用戶端發佈:「陝西榆林荒漠化地區違建高爾夫球場,無任何審批手續營業十餘年。」對此,榆林市高度重視,成立由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資源規畫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城管局等相關部門和榆陽區政府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徹底調查。

大陸央視新聞調查,涉事的「綠淘沙.大漠生態城」內的高爾夫球場,球場工作人員表示,該高爾夫球場2008年開始建設,2011年對外營業。球場規畫超過4000畝,因爲整個球場分佈在衆多沙丘之間,球道起伏較大,在這裡打球比一般高爾夫球場更具挑戰性,是中國大陸少見的沙漠高爾夫球場。球場實行預約和會員制,會員卡最低32萬元(人民幣,下同),商務卡4萬6800元。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價格不菲,但是每天來打球的人不少,少則70、80人,多則近200人。

2004年,大陸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從2004年1月10日起,地方各級政府、大陸國務院各部門一律不得批准建設新的高爾夫球場項目。

大陸央視新聞據此提出質疑:爲何榆林市「綠淘沙.大漠生態城」內的高爾夫球場會在2008年開始建設呢?球場有沒有相關審批手續呢?

針對這一問題,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榆林市發改委社會發展科工作人員表示,綠淘沙高爾夫球場沒有履行過立項審批手續。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畫局透露,綠淘沙高爾夫球場是一個沒有審批手續的違法建設項目,經數據中心對比第二次和第三次國土調查衛星圖,在高爾夫球場建設前,土地屬性爲「灌木林地」。初步統計,綠淘沙高爾夫球場僅18個球道佔地就達到了2960畝,所有地上建築均屬於未批先建。

澎湃新聞報導,榆林市「綠淘沙.大漠生態城」開建的2008年前後,正是榆林當地腐敗問題頻發的一個時期,時任市委書記李金柱、市長鬍志強此後雙雙被查。

2023年5月29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李金柱,男,漢族,1955年2月生,河北滄州人,1982年2月參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研究員。李金柱早年長期在原煤炭工業部任職。

2006年4月,李金柱到地方任職,首站陝西榆林——榆林市位於陝西省最北部,資源優勢凸出,煤、氣、油、鹽資源富集於一地。李金柱先後出任該市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2008年2月,李金柱任榆林市委書記。

2011年5月,李金柱升任陝西省副省長。任職陝西省副省長期間,他主要負責工業和資訊化、國資監管、安全生產和中小企業方面的工作,並參與陝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設工作。2015年1月,李金柱轉任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3年後,陝西省人大常委會領導班子換屆,時年63歲的李金柱未再連任。

公開報導顯示,胡志強,山西人,1963年10月生,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胡志強曾任陝西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2008年2月接替李金柱任榆林市委副書記、市長,2011年7月又接替李金柱任榆林市委書記,2017年調任陝西省衛生計生委黨組書記。

2018年6月12日,陝西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陝西省衛生計生委黨組書記胡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2月,陝西省紀委監委發佈了胡志強被「雙開」消息。

經查,胡志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正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破壞政治生態;貫徹執行脫貧攻堅戰略部署不力;搞政治攀附;理想信念缺失,搞封建迷信活動;對抗組織調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要求下屬單位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權爲親屬及身邊人員謀取私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職務晉升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在幹部任用上喪失原則,搞一團和氣;在組織對其有關問題進行了解時,不如實說明情況;違反規定對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不嚴格執行請假報備制度。嚴重違反羣衆紀律,漠視羣衆利益。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重大工程建設專案;濫用職權,違規安排調查有關問題。嚴重違反生活紀律,生活奢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此後,在已經公開的多起案件的判決書中,深耕煤炭領域多年的李金柱、胡志強均被點名涉入多起貪腐案件。

2019年8月20日至21日,西安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胡志強受賄一案。起訴書顯示,檢方指控胡志強所收財物包括人民幣、美元等外幣、黃金製品、汽車、書畫、茅臺酒及中央空調。

界面新聞將其所收外幣金額以目前匯率折算,胡志強被控收受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1.04億元左右。其中,有33人因工作安排、職務調整或職務晉升向胡志強行賄,共計行賄2700多萬元。

向胡志強行賄財物的人員,除了陝西前首富高乃則等商人外,還有一衆榆林官員,如榆林市米脂縣委前副書記劉煥、佳縣前縣委書記辛耀峰、榆林市人社局前局長張小明等人。而胡志強的妻子楊博芳、妻弟楊志軍等人,也被指多次參與胡志強的受賄犯罪,受賄地點多在胡志強在榆林的辦公室或其位於榆林、西安、太原、北京等地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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