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開譴責東方集團

南都·灣財社訊 9月13日消息,上交所發佈《關於對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的決定》,並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東方集團及時任董事長孫明濤予以公開譴責。

經查明,2022年1月29日,東方集團披露《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預案的公告》,擬以人民幣4億元至6億元自有資金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4.5元/股,回購期限不超過12個月。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回購預案。2023年3月25日,公司披露《回購股份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顯示,截止2023年3月24日,本次回購期限已滿,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4058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1109%,使用資金總額爲1001578.77元,僅爲公司披露的回購金額下限4億元的0.25%。另經覈實,針對本次回購事項,上海證券交易所曾於2022年9月30日發出監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及時根據披露的回購計劃履行回購義務,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最新財報顯示,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一季度營業總收入爲30.82億,同比增長12.9652%;歸屬淨利潤爲1.85億,同比下滑18.58%。

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東方集團有限公司的成員企業,成立於1992年,是黑龍江省第一家股票公開發行並上市的民營企業,也是中國最早實行股份制改造並獲准上市的民營企業之一。

(以上信息爲南都·灣財社AI大數據自動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