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緯股份:實控人李廣勝因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700萬元

12月15日,尚緯股份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廣勝送達的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李廣勝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七百萬元。李廣勝在二審期間退繳的違法所得10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李廣勝已向公司董事會遞交辭職報告,辭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職務,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上述判決不影響控股股東的股東權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業務運作,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