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宗海/美國對臺軍售、挺臺法案接踵而來,爲啥?
美國在2020年10月21日(臺北時間10月22目)一次性宣佈了三筆對臺軍售案,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發出的新聞稿有指出,國務院已經批准這三筆對臺軍售,並已正式知會國會。
而早一天即2020年10月20日(臺北時間10月21日),美國參議員盧比歐(Mroco Rubio, R-FL)與他同僚默克裡(Jeff Merkley, D-OR)曾共同提出「臺灣關係強化法案」(Taiwan Relations Reinforcement Act),要求美國總統成立跨部會臺灣政策工作小組。
在衆議院,「中國工作小組」在衆院共和黨領袖麥卡錫及外交委員會首席議員麥考爾領導下,也在同一天提出包裹式的「中國工作小組法案」(China Task Force Act),共137項相關法案。其中有7項與臺灣有關。
這些有關「對臺軍售」以及「挺臺法案」,內容既多又十分複雜,臺灣社會很多人可能並不清楚這其中的真象,所以作者希望設法告知大家細節;另外,在一剎那之間,涌入那麼多的「美國支持」,是否作者也多少要提供下美國支持背後的一些背景?至少要大家瞭解到:天上突然悼下那麼密集的禮物,是不是完全可以不勞而獲的?
▲AGM-84K(SLAM-ER)增程型距外陸攻飛彈。(圖/維基百科)
首先,對三筆對臺軍售案一次性宣佈,到底內容是什麼?根據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的新聞稿細節:第一筆軍售包括135枚AGM-84H增程型距外陸攻飛彈(SLAM-ER)、4枚AGM-84H SLAM-ER遙測飛彈與12枚CATM-84H空中訓練飛彈(CATM)與151項容器、備件與維修零件、支援系統與測試設備、培訓設備與工程後勤支援等,總額達10.08億美元。
第2筆軍售案包括11個「海馬斯多管火箭系統」(HIMARS)M142發射器、64枚陸軍戰術導彈系統(ATACMS)M57戰術飛彈、7輛M1152A1高機動性多功能輪式車輛(HMMWVs)、11支M240B通用機槍、17個國際野戰炮兵戰術數據系統(IFATDS)等,總額爲4.361億美元。
第3筆軍售案則是6枚「F-16新式偵照莢艙」(MS110)、3個可移動地面站與1個固定地面站,以及相關備件、維修零件、集成與測試設備、系統支援、人員培訓與後勤技術支援等,總額爲3.672億美元。
不過,雖然早先路透社曾傳出的MQ-9無人機、陸軍「銳霆專案」計劃採購的M-109A6 155公釐自走砲、新一代「迅擊」(Quickstrike)智慧型水雷、以及「岸防巡航飛彈系統」岸置魚叉反艦飛彈(CDCM)這項較具「攻擊性」的武器,並不在這次的軍售名單中。但可能會在尚有四項軍售的下一波名單裡。北京對這樣軍售內容的反彈,已可想像。
▲美國參議員盧比歐與默克裡曾共同提出「臺灣關係強化法案」。(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其次,是來了解參院通過的「臺灣關係強化法案」,與衆議院提出包裹式的「中國工作小組法案」,到底是什麼內涵。
在參議院通過內容多達16頁的「臺灣關係加強法案」裡,有提到《臺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是美國與此前被稱爲「中華民國」的臺灣雙邊關係的基石,美國的所謂的「一箇中國政策」不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支持的「一箇中國原則」。
法案中尚提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單方面以非和平手段決定臺灣前途的威脅與行動,將破壞臺灣海峽的穩定,也是美國政府的嚴重關切。
另外,法案也提到,中共控制的人民解放軍的軍事現代化項目及軍事擴張,對印太地區及臺灣海峽的軍力平衡,以及美國作爲太平洋國家的國安利益都是一個嚴重挑戰。
基於這些理由,法案說,美國國會意見認爲,美國應該在《臺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下加強與臺灣的軍事合作,敦促臺灣增加軍事能力的投資以支持其不對稱防衛能力;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以及雙邊和多邊安全峰會、軍事演習、經濟對話與論壇,並以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爲優先事項來深化雙邊經濟關係。
而法案條文尚包括:在法案生效90天內,總統必須成立一個由國安會、國務院、國防部、財政部、商務部及貿易代表辦公室的跨部會「臺灣政策工作組」,每年對國會提出公開和機密報告;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處長一職必須經過國會的建議與批准,在法案生效後,處長一職的頭銜將稱爲「代表」(Representative)。
而衆議院的「中國工作小組法案」,則共137項相關法案。其中有7項與臺灣有關,包括呼籲美方定期對臺軍售、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臺灣保證法案」;確保美國履行臺灣關係法義務、維持美軍阻止中國武力犯臺能力的「臺灣防衛法」。
允許臺灣人員在美國領土秀國旗、着制服的「臺灣主權象徵法案」;推動臺灣加入國際貨幣基金(IMF)的「不歧視臺灣法案」;確保國際金融機構公平僱用臺灣人的「臺灣公平僱用法案」;透過獎學金強化美國官員對臺灣瞭解的「臺灣獎學金法案」;及一部指示美國國務卿研擬策略,協助臺灣重獲世衛(WHO)觀察員身分的法案。
我們不妨再審視下這些法案與軍售的通過背景,會發現表象上是「有利於臺灣」,但實際上是「反中情緒的根深蒂固」,而且是最終利益歸於美國。
一、我們必須瞭解,本屆美國國會任期將於明年1月3日期滿,而衆議院將會全面改選,在屆期不連續、提案失效前,所以衆院「中國工作小組」提出包裹式法案,是可以理解。但是趕在任期結束前想通過重要法案,有沒有涉及利用美國民衆普遍的「仇中及反中」的情緒,藉此法案通過,希望能爭取選民的支持,也真的不能排除。
二、另方面,距離美國總統大選投票日只剩下13天,美國參、衆兩院一口氣推出8項友臺法案,在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外交各個層面提升美臺關係,是不是也有反應到川普在民調落後下的緊追。
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新聞稿也重申,這項軍售是基於臺灣關係法,將使臺灣軍隊持續現代化並保持可靠的防禦能力,符合美國國家、經濟與安全利益,這難道不是川普「維護美國優先」的政策淋漓盡致的展現?
三、參衆兩院八項友臺法案和美國總統大選高度相關,可說是川普執政對臺政策的一次總結和提升。以最低的政治成本達到刺激、施壓北京的目的,這些法案極可能在大選前後獲得兩黨壓倒性的通過。共和黨議員麥卡錫就直言,這些友臺法案是向中國問責的另一個里程碑。最低政治成本施壓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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