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兒少性剝削 24小時內封網
此次《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重點包括加重刑罰、必要時可強制封網、建立主動巡查機制等。立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完成初審,朝野立委提出多達36個版本,其中第8條針對網路業者透過主管機關得知有犯罪嫌疑情事,應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資料,衛福部希望增加時限爲「24小時內」,也獲立委支持。
另爲避免非法網站遭封網另起爐竈,第47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得運用科技設備方式,主動查詢網站有無涉及兒少性剝削,且網站業者不得規避,違者可處6萬到60萬元罰鍰,獲立委支持通過。
至於朝野立委紛提案加重罰金或刑期,因去年修法已調整過刑度,法務部和司法院皆建議維持現行條文,因此相關條文全數保留。法務部參事汪南均說,民衆現人手一機,考量到青少年可能無犯意而誤觸法律,若一律重刑移送地檢署,沒有緩起訴機會,希望委員考量罪責相當性和衡平性。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謝靜慧舉例,中部某高職男生洗澡時玩鬧拍攝同學的私密部位並透過手機傳出,現行條文刑度很重,儘管立法是希望防治犯罪,但重刑如同「化療」,應發展「標靶」做法,前面的行政先到位,後面的刑罰應該罪刑相當。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歷經2天審查送出衛環委員會,但僅通過4項條文,仍有17項條文未獲共識,予以保留,將擇期召開朝野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