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轉介10人赴陸器官移植! 臺中某醫院「這樣說」

時任彰化某醫院器官移植中心陳姓外科醫師,涉嫌自2016年至2019年間非法仲介共10名病患到大陸山東、湖南等地醫院進行肝臟與腎臟移植,彰檢25日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等罪起訴陳與同夥5人並求處重刑。(本報資料照片)

時任彰化基督教醫院器官移植中心陳姓外科醫師等5人涉嫌於2016年至2019年間非法仲介10名病患赴大陸進行肝臟與腎臟移植,彰檢25日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等罪起訴陳等5人。由於陳姓醫師後來在臺中某醫院就職,該醫院表示,陳姓醫師始終遵循該院管理流程與規範,對其他醫院任職時的案件不便評論。

彰化地檢署偵辦陳姓醫師涉非法轉介赴陸器官移植案件,判決書指出,陳於2016年到2019年間夥同生技公司負責人黃男和楊女夫妻、從事臺灣與大陸器官移植服務的林女仲介10人前往大陸山東、湖南進行肝臟和腎臟移植。由陳藉就診機會鎖定肝、腎移植需求的病患,請病患致電黃男或林女商談肝臟、腎臟供體費及照護、陸方醫師報酬等相關費用,每名病患肝移植約需500萬元至750萬元不等,腎移植則需300萬元至350萬元不等。

檢警今年5月拘提陳等到案,過程發現多數病患移植後存活時間僅2、3年,甚至有病患移植失敗不治或回國1周內逝世,痛批陳男早在2008年間就因違法移植器官遭送懲戒,卻未悔改,認爲5人違反醫學倫理重大,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法,對陳具體求處6年徒刑、餘4人3年徒刑,並沒收不法所得2037萬元,另謝姓護理緩起訴處分。

由於該陳姓醫師後來轉到彰化另間醫院與臺中某醫院任職,臺中某醫院表示,陳於中山附醫執行醫療業務期間始終遵循管理流程與專業規範,對其他醫療機構任職期間之醫療事件,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陳姓醫師原東家彰化基督教醫院則表示,陳姓醫師自2022年7月1日起已非該院醫師;本法人醫療體系絕對禁止醫療行爲有違背醫學倫理及法律,對於違反者,尊重國家司法調查、審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