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促民共對話 先約束沈伯洋們
旺報社評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立委赴大陸地區應經申請,由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機關組成的審查會審查許可。提案遭藍白兩黨聯手退回程序委員會,沈伯洋在臉書質疑,「這就是臺灣人期待的民主嗎」?
違反民主基本原則
藍白兩黨反對,主要是因爲沈伯洋的提案違反民主政治基本原則,立法院依憲法應監督、制衡行政院,豈可自我閹割,造成行政權凌駕在國會之上,行政擴權無疑將成憲政怪獸,掌控行政權的民進黨形同專政,對民主政治之破壞莫過於此。
當然,從「沈伯洋們」的角度來看,限制在野陣營赴陸交流爲「防衛性民主」的必要手段,目的在維護民主的憲政體制,打擊個人與組織的憲法敵對行爲。但「防衛性民主」不應由執政黨發動,更不宜限制立法權造成行政權獨大的事實。沈伯洋的提案更帶有撕裂臺灣社會,將反對黨視爲「民主的敵人」的意味。其邏輯的背後透露民進黨的價值高於一切,在野黨只能屈從,否則即應受到民進黨藉行政權加以限制。
1930年代德國納粹黨執政,由國會制訂《授權法》破壞《威瑪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一步步將德國推向戰爭。歷史殷鑑不遠,民主的敵人向來是行政擴權的執政黨,不是在野黨。二戰結束後的德國反省歷史,在《基本法》中導入「防衛性民主」機制,以維護憲法不遭任何政黨或政治勢力破壞,但「防衛性民主」的機制絕非立法授權,使行政權得以制約立法權,而是授權三權中的司法,由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界定是否爲「憲法敵人」,以防憲法秩序遭破壞。
根據德國《基本法》,亦可經聯邦及各邦官署排拒任何被視爲「敵對憲法」者從事公職,以求公務體系絕對服膺憲法。在臺灣的政治現實中,破壞《中華民國憲法》者莫過於「臺獨」勢力,而非藍、白兩大在野勢力。對「沈伯洋們」來說,「抗中」或「防中」的價值高於一切,「憲法秩序」或人權的「憲法保障」可存而不論,只聞見「臺獨」的味道,未見捍衛《中華民國憲法》之心。
拒絕交流才更危險
其實,沈伯洋版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醉翁之意不在酒,若依其版本未來行政權管制赴大陸交流的對象,不僅止於立委及縣市議員,尚擴及「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人員」,以及「擔任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任務,具決策、關鍵執行地位或負責資訊系統設計或管理之重要運營人員」這兩類,且渠等人員在海外接觸大陸黨政軍人士亦須申報,在此之下的「審查許可」幾乎可阻斷兩岸交流,只要民進黨執政,社會各界人士都別想再赴大陸交流。
然而,切斷兩岸交流不會使臺灣更安全,何況兩岸交流是社會多數共識,蔡英文及賴清德亦不反對兩岸交流或對話。賴清德提出「民共對話」,呼籲「兩岸執政黨負責任的展開良性對話」,北京在馬英九二度訪陸及由立法院在野黨團組成的訪問團走訪大陸後釋出多項新交流方案,展現善意,此爲即將上任的賴政府緩解臺海緊張、恢復兩岸交流的契機。
賴清德數度強調,兩岸應該展開自信交流,但沈伯洋版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不是民進黨欲與大陸交流的自信展現,徒然造成大陸對賴政府兩岸政策的負面解讀。
賴清德若真心希望實現「民共對話」,應約束該黨不分立委沈伯洋,不分區立委代表黨意,沈伯洋的提案若僅是他個人主張,而非民進黨大陸政策的立法展現,就應懸崖勒馬。民進黨立委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大陸無從理解何者纔是賴清德的「真心話」。
臺灣多數民意對兩岸和解、恢復交流引頸期盼,對賴清德時代的兩岸關係期盼很深,「沈伯洋們」莫使「民共對話」淪爲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