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羣網站國內首例 拒供用戶資料 Dcard被搜索
國內知名社羣網站Dcard公司因拒絕提供用戶帳號資料,警方兩度持搜索票赴公司調取資料,但未執行現場搜索。記者餘承翰/攝影
Dcard昨迴應,一直以來都依循個資法及相關法令規範,積極配合執法機關來函調查。在執法機關有按法定流程揭示必要文件的前提下,皆配合提供執法機關相對應資料,努力在保障用戶資訊隱私權的前提下,協助執法機關偵辦案件,確保良好的法治與站上討論氛圍。
警方說,Dcard以往收到警方公文均配合提供帳號資料,數月前開始不提供,要求警方出示搜索票。據傳,一名用戶因涉案被警方調資料後查辦,Dcard接到客訴不再直接提供資料,全臺不少警察機關發文調取資料均碰釘子。
一名男子今年九月赴刑事局報案,指在Dcard遭不認識網友造謠有犯罪紀錄,刑事局依妨害名譽罪受理,十月向Dcard發函調閱貼文帳號資料;Dcard拒絕,回函「僅於接獲法院來函或法院核發之令狀(如:調取票、搜索票或扣押裁定等)後,於合理範圍內協助辦理調取作業。」
刑事局以妨害名譽、個人資料保護法案由,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上月三日與北市刑警大隊前往位於北市狄卡科技公司,公司調出該帳號註冊姓名、手機門號,書面提供警方。
內湖分局另偵辦假網拍詐騙案,發現犯嫌用Dcard聯繫被害人,收到約五千元匯款卻不出貨,警方發函調資料也被Dcard拒絕,經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昨天上門取得資料,Dcard法務人員不願在公司簽署扣押相關文件,赴分局簽署。
警:現場調資料 未執行搜索
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說,警方是依刑事訴訟法二二九、二三○條發函向Dcard調資料,依回函所指調閱規範,聲請核發搜索票,只調閱個案相關資料,無執行現場搜索。
他說,犯罪嫌疑人以網路匿名性犯罪,已非單純言論自由,爲保護被害人權益,警方依法調資料積極偵辦;刑事局會與網路平臺業者溝通,充分尊重言論自由,請業者配合與協助警方依法調資料,共同打擊犯罪。
Dcard創辦人簡勤佑昨在臉書發文,表示「離開多年,我依然是Dcard的創辦人,希望Dcard可以順利度過這次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