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條文修正謊報會處罰! 南市警以童話故事宣導
▲臺南市警三分局,爲使民衆瞭解謊報對報案救助資源的影響,特用寓教於樂的方式,宣導民衆共同維護緊急救助資源。(圖/警方提供)
立法院日前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針對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亦列入處罰,可處拘留或罰鍰;修正案於6月1日公佈後實施,臺南市警三分局爲使民衆知悉修正內容,別出心裁的以童話故事「狼來了」爲主題,用寓教於樂的方式,宣導民衆共同維護緊急救助資源。
鑑於過去屢有民衆惡意撥打110或其他報案專線,損害其他民衆權利、延宕警方辦案,惟苦於無法可罰;立法院於日前終於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處拘留或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藉以產生嚇阻作用。
臺南市警局近期函文各分局,利用各種網路媒體平臺,多加宣導修正案內容;市警三分局除透過各派出所LED跑馬燈宣導周知外,更別出心裁地利用許多人兒時都聽過的童話故事「狼來了」爲主題,製作了一個漫畫宣導短片,以輕鬆詼諧的方式,告訴民衆無故撥打報案專線,濫用緊急救助資源,將對自己與他人產生影響。寓教於樂的宣導短片,PO於分局臉書,吸引許多人瀏覽關注,發揮政令宣導的最佳效果。
市警三分局長黃光榮藉此短片提出呼籲,110爲緊急報案專線,若屬一般諮詢或檢舉陳情案件,可撥打內政部1996或各縣市政府1999市民服務專線。警消人員緊急救助、防災救難工作,維繫人民生命、身體、財產安全甚鉅,責任重大;請將警察報案專線留給真正需要緊急救助的民衆,無端濫用報案救助資源,不僅影響他人權益,更可能對自己產生危害,因爲每個人都可能是急需救助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