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男自制煙火球砸車 高雄警方依社維法罰錢了事
高雄一名怪男曾經因爲半夜亂放高空煙火擾亂安寧,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沒想到沒學到教訓,這次更誇張改造煙火球攻擊他人車子,接二連三犯案,讓周邊鄰居活在恐懼之中,警方逮到人卻仍以社維法裁罰,相較於兩年前臺中就有相同案例,法官以製造爆裂物罪重判7年,高雄警方作法大不同。
監視器畫拍下高空煙火在地上被引爆,隨後一名男子騎車經過,他就是半夜亂放煙火擾亂鄰居的怪男,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不過,他可沒學乖,這回更離譜,照片中碎片散落一地,同樣是這名男子所爲,但這回他不只亂放煙火那麼簡單。
▼ 改造煙火球爆炸後留下一地碎片。
鄰居指出,「他丟那次以後,有引爆一臺車的旁邊,車後面有受(損)傷,(爆炸聲)非常大聲,很像電錶爆炸一樣,有可能是手榴彈,從上面丟下來的。」鄰居口中說的手榴彈,就是煙火球,球體被黑色膠膜捆得密佈不透風,有一顆拳頭那麼大,活像顆土製炸彈,要是真的引爆,威力可不小。
嫌犯自制的煙火球引爆殘留後留下碎片,還有一顆完整未爆的煙火球遺留在現場,可推測嫌犯丟的不只一顆,殺傷力不容輕忽,當地里長說,「整個像手榴彈,小小一顆,整顆看起來滿專業的。」
▼ 現場還遺留一顆完整未爆的煙火球。
戴着口罩的嫌犯被警方逮捕時,頭低低的不發一語,高雄市三民二分局偵查隊長陳明俊表示,「他坦承是基於好奇心,好玩的心態爲之,全案警方會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來移送簡易庭。」
兩年前臺中也有人改造煙火球被法院依非法制造爆裂物罪判刑7年2個月,同樣的情況,高雄卻只以社維法裁罰,如果再來一次,被砸中的不是汽車而是人,產生重大傷亡,那誰要負責?也難怪民衆仍然擔憂。(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