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4人組3年「自動加薪307萬」 馬辣火鍋店爆幹部收銀以多報少
▲知名火鍋店「馬辣」爆出員工「以多報少」的方式私吞營業額。(圖/翻攝自馬辣官網)
國內知名麻辣火鍋連鎖店「馬辣」,從2013年到2016年間,遭到4名幹部級員工「以多報少」的方式,從中侵吞營業額高達307萬元;經臺北地院審理,依業務侵佔罪,判處4名員工9至11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判決指出,馬辣火鍋某分店的副店長、主任、襄理、經理均從事業物,負責櫃檯收取顧客消費款、爲消費者開立消費明細單等事,但卻在收銀時「以多報少」謀取中間差額。舉例來說,收了6名客人的費用卻只登錄4人來用餐,私吞2人的用餐費,在2013年11月間至2016年3月間,共獨吞了公司307萬元,而後遭營運經理察覺有異狀,事件才曝光。
事發後,賠償及和解部分,4人將侵吞款項全數繳回,另須賠償18萬元,但馬辣提出1千8百萬元賠償金,雙方認知落差過大,未能和解。
經臺北地院審理,考量被告4人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也自動繳納不法所得,分別判主任、襄理11個月徒刑,緩刑期間需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而經理、副經理9個月徒刑,緩刑期間需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4人皆可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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