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關係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全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回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業發展歷程,解決影響和制約金融業發展的難題必須深化改革。近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加快,金融領域持續創新,金融體系複雜度、開放度不斷提高,迫切需要加快金融改革。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必將爲加快建設金融強國注入強大動力,不斷開闢金融工作新局面。

深刻認識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

要深入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學習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把思想認識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深刻認識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

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的必然要求。金融是大國博弈的必爭之地。我國已經是金融大國,但對標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金融強國應當具備“強大的貨幣、強大的中央銀行、強大的金融機構、強大的國際金融中心、強大的金融監管、強大的金融人才隊伍”的目標要求,仍然存在大而不強的問題。爲加快補齊補強我國金融體系的短板弱項,迫切需要繼續用好改革開放關鍵一招,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破除金融高質量發展面臨的體制機制障礙和卡點堵點,加快構建科學穩健的金融調控體系、結構合理的金融市場體系、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完備有效的金融監管體系、多樣化專業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以及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有力推動我國金融由大變強。

走好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積極探索新時代金融發展規律,不斷加深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金融本質的認識,不斷推進金融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逐步走出一條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這條道路來之不易,必須倍加珍惜、長期堅持、不斷髮展。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是在改革進程中探索出來的,也必將在改革實踐中繼續開闢廣闊前景,越走越寬廣。

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必然要求。防控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當前,我國房地產、地方政府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領域的風險形勢仍然複雜嚴峻。必須在有力有序有效處置風險的基礎上,針對風險形成和處置中暴露的深層次體制機制矛盾,完善金融監管體系,強化監管問責,健全金融法治,築牢金融穩定保障體系,把該扎的籬笆扎牢、該建的防火牆儘快建起來,不斷提升金融業抵禦風險能力,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的必然要求。實體經濟是金融的根基,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的天職。要繼續以改革爲牽引,建立健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打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堵點難點,把金融資源真正集聚到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方向上來,聚焦到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需要上來,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爲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更高質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務,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

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必然要求。縱觀歷史和現實,金融強國都具有高度開放的特徵,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方面。要繼續堅持和用好以開放促改革這一改革開放40多年形成的基本經驗,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同時,要統籌金融開放和安全,加強開放條件下的風險防控體系和能力建設,以更高水平風險防控保障更高水平金融開放。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應當把握的重要原則

黨的二十大以來,黨中央對金融工作領導體制、金融監管體制等進行了一系列重塑性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經濟思想金融篇爲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刻理解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八個堅持”的基本要義,在改革推進過程中注重把握好以下重要原則。

堅持守正創新。要深刻認識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最本質的特徵,是我國金融發展最大的政治優勢、制度優勢。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必須始終堅持和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改革始終沿着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前進。同時,要順應金融改革發展新的實踐要求,深化新一輪金融體制改革,把準改革的方向、路徑和重點,該改的、能改的切實改好、改到位,該突破的堅決突破,着力在金融領域推進和形成新的重大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

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改革因問題倒逼而產生、爲實現目標而推進,改革的過程本質上就是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向着目標不斷前進的過程。當前,金融領域仍面臨風險隱患較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不高、金融亂象和腐敗問題屢禁不止、金融監管和治理能力薄弱等突出問題。做好新形勢下的金融工作,必須錨定建設金融強國目標和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的要求,着力從體制機制層面有效解決上述問題,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

堅持系統觀念。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特徵和經驗。金融體制改革涉及金融調控、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監管、金融產品和服務、金融基礎設施等多個方面,必須有效做好各方面改革的平衡和銜接,統籌推進防風險、強監管、促發展工作,努力實現最大整體效果。同時,必須把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中進行定位和謀劃,加強金融體制改革與財稅、科技、產業、區域、社會等其他相關領域改革的協調銜接,使各領域改革緊密協同、相互促進。

堅持穩中求進。穩中求進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金融體制改革涉及面廣、敏感度高,必須始終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後破。要堅持穩字當頭,重大金融改革要充分評估、審慎決策、穩健實施,特別是風險防範舉措要同步謀劃、周密部署。同時,要積極進取,把該立的抓緊立起來,對看準了的改革壓茬推進、攻堅克難,敢啃“硬骨頭”,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各項改革工作。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

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們必須深刻領會、準確把握、堅決落實。

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體系,着力營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促進社會融資規模、貨幣供應量與名義經濟增速基本匹配,更加註重做好跨週期和逆週期調節。發揮好貨幣政策工具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充實貨幣政策工具箱,持續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在央行公開市場操作中逐步增加國債買賣。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着力打造金融機構、市場、產品和服務體系。完善金融機構定位,堅持迴歸本源、專注主業。支持國有大型金融機構做優做強,提升綜合服務水平,當好服務實體經濟的主力軍和維護金融穩定的壓艙石。嚴格中小金融機構准入標準和監管要求,推動兼併重組、實現減量提質,立足當地開展特色化經營,防止無序擴張。強化政策性金融機構職能定位,聚焦服務國家戰略,主要做商業性金融機構幹不了、幹不好的業務。發揮保險業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健全國家巨災保險保障體系。在防風險、強監管的基礎上,促進信託、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其他各類金融機構高質量發展。持續推動貨幣、外匯市場改革發展,穩慎有序發展期貨和衍生品市場。堅持以市場需求爲導向,開發個性化、差異化、定製化金融產品,讓兼具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的金融產品更多走進尋常百姓家。建設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統一金融市場登記託管、結算清算規則制度。

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資本市場功能。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進一步完善發行上市制度,強化發行上市全鏈條責任。嚴格上市公司持續監管,全面完善減持規則體系。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應退盡退、及時出清的常態化格局。加強交易監管,嚴肅查處操縱市場、惡意做空等違法違規行爲。加快投資端改革,推動長期資金入市,發展多元化股權融資,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規則對接、標準統一。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強化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監管,加大對分紅優質公司的激勵力度,增強分紅穩定性、持續性和可預期性。健全債券發行、交易和管理制度,加快多層次債券市場發展。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的比例關係。

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落實好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於金融管理體制改革決策部署,發揮好中央金融委員會統籌協調把關作用,以及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切實加強金融系統黨的建設作用。堅持既管合法更管非法、管行業必須管風險,健全監管兜底機制,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爲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做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明確金融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加強中央和地方監管協同,健全權責一致、激勵相容的風險處置責任機制。建立健全問責制度,以責任追究倒逼責任落實。建立風險早期糾正硬約束制度,設定清晰的整改期限及具體整改要求。築牢有效防控系統性風險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構建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有效隔離的“防火牆”。

健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爲科技型企業提供全鏈條、全生命週期金融服務,支持做強制造業。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標準和產品體系,大力支持清潔能源的研發、投資、推廣運用。持續完善金融支持中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的政策體系,進一步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加大對鄉村振興的金融投入,支持牢牢端穩糧食飯碗、服務鄉村產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加大對健康產業、養老產業、銀髮經濟的財稅金融政策支持,有針對性地豐富養老金融產品供給,積極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加快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保留必要的現金等傳統金融服務方式。提升金融監管科技水平,提高數字化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能力。健全完善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點領域的統計口徑和考覈評價制度,發揮好考覈評價“指揮棒”作用,引導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推動金融高水平開放。以制度型開放爲重點推進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完善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協議中金融相關規則,精簡限制性措施,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參與金融業務試點,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穩慎拓展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優化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規範境外投融資行爲,加大對共建“一帶一路”的金融支持。穩慎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強化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功能。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強化開放條件下的金融安全機制,推進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體系建設,建立統一的全口徑外債監管體系。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治理。

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制定金融法,作爲金融領域的基本法,與其他金融法律法規共同構成比較完備的金融法律體系。不斷適應金融發展實踐需要,及時推進金融重點領域和新興領域立法,建立定期修法制度。加大金融執法力度,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健全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法律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