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陰和俊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戰略部署,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的歷史主動和堅定信心,必將開闢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新境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在“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部分對“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作出系統部署,是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的關鍵舉措。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努力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強大科技支撐。

以科技現代化支撐引領中國式現代化必須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對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推動我國科技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中國式現代化關鍵在科技現代化,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關鍵看科技自立自強,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是順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快建設科技強國的必然選擇。當前,全球科技創新進入密集活躍期,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迅猛發展,基礎研究不斷拓展人類認知邊界,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等前沿技術實現多點突破、引發鏈式變革,推動全球產業結構、經濟形態和人類生活方式深刻調整。與此同時,科研範式發生重大變化,學科交叉融合不斷深入,戰略導向、數據驅動成爲科技創新的重要方式。我們必須構建完善科技創新組織方式和治理模式,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以更加健全的體制機制不斷拓展科學研究的深度廣度,催生更多原創性顛覆性前沿性技術,增強我國科技競爭力引領力,搶佔科技制高點,贏得戰略主動。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是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科技創新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要素。當前,科技創新以無所不在的滲透性、擴散性、帶動性廣泛賦能經濟社會發展,新質生產力已經在實踐中形成並展示出對高質量發展的強勁推動力。我們必須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發展,促進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構建與新質生產力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係,讓各類先進優質創新要素向發展新質生產力集聚,不斷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是提升國家競爭力、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必然選擇。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科技革命與大國博弈相互交織,高技術領域成爲國際競爭最前沿和主戰場,深刻影響全球秩序和發展格局。國際形勢嚴峻複雜,我國發展面臨外部人爲製造科技壁壘、試圖割裂全球創新鏈產業鏈等諸多挑戰。國家之爭就是實力之爭,關鍵是科技創新能力之爭,背後較量的是誰的制度更優越。我們必須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堅持科技創新與制度創新“雙輪驅動”,着力破解原始創新能力相對薄弱、關鍵核心技術受制於人等突出問題,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牢牢把握新時期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實踐基礎和總體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對科技體制改革進行戰略謀劃、作出頂層部署,推動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突破,科技創新基礎性制度框架基本確立,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進一步提升。2023年,黨中央成立中央科技委員會,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推動我國科技領導和管理體制系統性重構、整體性重塑,科技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拓展。一是黨中央對科技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中央科技委員會加強科技工作的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科技管理部門強化抓戰略、抓改革、抓規劃、抓政策、抓服務,新型舉國體制更加健全,科技創新治理效能明顯提升。二是科技工作重點環節統籌更加有力。加強了科技戰略規劃統籌、政策措施統籌、重大任務統籌、科研力量統籌、資源平臺統籌、區域創新統籌,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加快佈局,科技戰略規劃和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三是國家重大科技任務組織協調機制更加完善。圍繞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完善了科技創新重大方向遴選和重大項目立項、組織實施、政策保障等體制機制,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加快啓動實施。四是科技創新全鏈條管理更加高效。完善了貫穿基礎研究、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體制機制,基礎研究與人才培養結合更加緊密,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進一步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不斷完善。五是科技管理工作協調聯動更加順暢。部門間科技管理職責持續優化,新時代區域科技創新體系總體佈局初步形成,軍民科技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初步形成了部門、央地、軍民科技工作合力。這些新進展爲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奠定了堅實基礎。

《決定》提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繼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要牢牢把握這一總目標,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深化改革和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爲根本遵循,不斷豐富和發展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實踐經驗和重要原則。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完善科技管理體制。必須牢牢把握中國共產黨領導這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加強黨中央對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健全新型舉國體制,保障科技體制改革始終沿着正確方向前進。二是堅持“四個面向”,強化科技支撐高質量發展、保障高水平安全的制度保障。必須加強科技創新全領域佈局、全鏈條部署,健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體制機制,全面增強科技實力和創新能力,爲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奠定製度基礎。三是堅持系統觀念,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必須圍繞構建高效、協同、開放的國家創新體系,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加強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改革發展的良性互動。四是堅持以人爲本,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必須以激發各類創新主體和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性爲出發點和落腳點,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制度環境,激發人才第一資源活力動力。

全面落實黨中央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重要任務

黨的二十大擘畫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宏偉藍圖,明確到2035年建成科技強國的戰略目標。《決定》面向2035年基本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對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作出系統部署。我們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四個面向”,充分認識科技創新的戰略先導地位和根本支撐作用,構建適應引領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新型舉國體制,構建適應科技強國建設要求的國家創新體系,推進國家科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爲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支撐。

健全新型舉國體制,優化重大科技創新組織機制。加強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完善國家實驗室體系,優化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定位和佈局,推進科技創新央地協同,統籌各類科創平臺建設,鼓勵和規範發展新型研發機構,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引領作用,加強創新資源統籌和力量組織,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堅持“四個面向”,統籌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科技創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隊伍體系化、建制化、協同化。健全強化集成電路、工業母機、醫療裝備、儀器儀表、基礎軟件、工業軟件、先進材料等重點產業鏈發展體制機制,全鏈條推進技術攻關、成果應用。構建科技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應對體系,加強科技基礎條件自主保障。

完善科技項目和經費管理改革,優化國家科技資源統籌配置。實行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分類管理組織模式,建立地方、企業科技項目納入國家科技計劃體系新機制。改進科技計劃管理,強化基礎研究領域、交叉前沿領域、重點領域前瞻性、引領性佈局。加強有組織的基礎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於基礎研究比重,完善競爭性支持和穩定支持相結合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企業、社會組織、個人支持基礎研究,支持基礎研究選題多樣化,鼓勵開展高風險、高價值基礎研究。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完善中央財政科技經費分配和管理使用機制,健全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執行和專業機構管理體制。擴大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範圍,賦予科學家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

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促進科技與教育、人才良性循環。建立科技發展、國家戰略需求牽引的學科設置調整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超常佈局急需學科專業,着力加強創新能力培養,強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協同。完善高校科技創新機制,推進校企協同創新,提高成果轉化效能。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養機制。加快建設國家戰略人才力量,着力培養造就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着力培養造就卓越工程師、大國工匠、高技能人才。完善青年創新人才發現、選拔、培養機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員待遇。強化人才激勵機制,健全保障科研人員專心科研製度,堅持向用人主體授權、爲人才鬆綁。建立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爲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深化科技評價體系改革,加強科技倫理治理,嚴肅整治學術不端行爲。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人才交流通道。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促進科技、產業、金融融合發展。建立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機制,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支持企業主動牽頭或參與國家科技攻關任務,向民營企業進一步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構建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機制。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允許科研類事業單位實行比一般事業單位更靈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實行企業化管理。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加強新領域新賽道制度供給。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加強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加快佈局建設一批概念驗證、中試驗證平臺,完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應用政策,加大政府採購自主創新產品力度。加強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允許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權,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後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允許更多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以創新創造爲導向,在科研人員中開展多種形式中長期激勵。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加強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完善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建立科技保險政策體系。提高外資在華開展股權投資、風險投資便利性。

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環境。深度融入全球科技創新網絡,深化政府和民間科技創新合作,實現更深層次科技創新制度性開放。加強國際化科研環境建設,建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平臺向全球科學家開放使用的機制。鼓勵在華設立國際科技組織,完善我國科研人員到國際科技組織任職制度。完善海外引進人才支持保障機制,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探索建立高技術人才移民制度。優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團對外專業交流合作管理機制。

《 人民日報 》( 2024年08月22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