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傷害致死案 橋院邀心理師幫國民法官減壓
橋頭地院審理燕巢工地王姓男子的傷害致死罪案,於17日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本報資料照片)
橋頭地院國民法官專庭爲審理燕巢某鋼鐵廠員工王姓男子涉犯傷害致死罪案,於今(17)日做國民法官選任程序。經審、檢、辯三方依國民法官法共同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下午接續完成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宣誓及審前說明程序。
這些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將與審判長林永村、法官黃逸寧與黃志皓3位職業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預定於明(18)日上午9時30分起審理王男的傷害致死案。
橋院考慮這些國民法官的身心健康情形,爲了讓國民法官能妥當執行國民法官職務,以及適切評估其心理狀態,橋院於選任程序前邀請高雄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理事長林子翔先對到場候選的國民法官說明,並透過正念減壓及自我簡易舒緩技巧,協助紓解降低無謂焦慮,增加心理韌性。
另也安排同意的候選國民法官填寫「簡式健康量表」量測,提供審、檢、辯三方參考,同時讓候選國民法官能察覺自己的心理健康程度,以決定是否依據國民法官法第16條規定拒絕擔任國民法官。
此案是王姓男子於今年初因爲在工地與林姓同事發生爭執,王男竟然隨手拿起鐵條重擊林男的後腦勺,林男送醫後在一週內不治。檢方對此提起公訴,且認爲王男有勾串證人之虞,對他羈押禁見獲准。王男在案發後至日前已經一再延長羈押近9月,日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裁定具保金8萬元,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