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家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須主體封頂後放款

觀點網訊:7月4日綜合報道,深圳地區多家商業銀行宣佈,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放款條件將進行調整,要求貸款必須在住房主體結構封頂後才能進行。據悉,這一新規定將於明日開始正式實施。

報道援引深圳某地產公司相關人士已收到銀行方面的通知,確認了按揭放款的新要求。該通知指出,從明天起,銀行將僅對主體結構已封頂的住房項目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這一規定實際上源於中國人民銀行在2003年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簡稱“121號文”),其中明確指出商業銀行在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必須確保所購住房的主體結構已經封頂。此外,2007年9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與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的《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簡稱“359號文”)也重申了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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