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腐化墮落,道德敗壞,鄒汾生被逮捕

來源:高檢網 政事兒

高檢網10月24日消息,江西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鄒汾生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贛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鄒汾生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鄒汾生(資料圖)

今年4月23日消息,鄒汾生被查;今年9月27日消息,鄒汾生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鄒汾生身爲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政治紀律和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消費,違規濫發獎金,以考察名義變相公款出國旅遊;毫無組織原則,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幹部任職迴避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將應當由本人及親屬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支付;生活腐化墮落,道德敗壞;靠企吃企,靠礦吃礦,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鄒汾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鄒汾生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