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錢換「磨平胎」害員工失控慘死 老闆拗:跟輪胎無關

基隆地院與地檢署外觀,圖爲示意圖。(圖/記者謝孟儒攝)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市65歲的吳姓男子任職曳引車公司負責人,明知輪胎屬耗損品、需要定期更換新胎,但爲了省錢,換上僅2000元的「紋胎」(磨平後再刻紋)讓員工上路,導致僱用的何姓司機,不慎打滑失控,整個人飛出車外慘死,吳男辯稱「他自己失控自撞,跟輪胎哪有關係」。檢方11日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

據檢方表示,何姓駕駛在105年3月間駕駛曳引車,行經臺62線西向9公里處,當時天雨路滑,整車失控衝撞護欄,巨大的衝擊力道讓安全帶斷裂,何姓駕駛因此飛出車外,摔進路肩水溝頭部重創,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檢方調查發現,負責管理車輛的吳男2個月前就已知輪胎耗損的問題,但在車行推薦之下,得知磨平的輪胎用機器刻溝,不僅看起來像換了新胎,而且價格低廉,以每輪2000元的價格換了3個刻紋胎。

吳男到案後辯稱,「車輛打滑跟輪胎使用無關,是他自己失控自撞」,還強調有定期做車輛檢查極力撇清責任,矢口否認過失;但檢察官認爲,曳引車後4輪中有3顆是刻紋胎,胎紋明顯不符合政府明定的胎紋深度標準,一碰到水就會打滑,但吳男卻爲了省錢,忽視司機人身安全,讓何姓駕駛失控自撞,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