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風暴持續延燒 民眾如何取得保險理賠看這裡
寶林茶室食安風暴延燒,圖爲臺北市衛生局副局長李碧慧日前率隊專案稽查遠百信義A13的大食代廣場。記者林伯東/攝影
寶林食物中毒風暴,除了使外食民衆人人自危,也開始有如何投保食物中毒險的憂患意識。富邦人壽指出,國人外食比率高達7成以上,對食物中毒的風險的確不容小覷,除了建議民衆能根據需求加強醫療險及意外險保障之外,投保有「食物中毒保險金」理賠項目的傷害保險,也是一種作法。
富邦人壽用自家商品舉例,倘若以職業等級一,投保「富邦人壽十全如意傷害保險」計劃五,除了特別列出「食物中毒保險金」的理賠項目,只要符合「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物而發生相似的症狀,並且自可疑的食餘檢體及患者糞便、嘔吐物、血液等人體檢體,或其他有關環境檢體,如空氣、水、土壤等中分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並符合「向政府衛生單位通報而列管追蹤的案件者」及「經醫師診斷且已實際接受住院治療者」等條件,則契約期間內,最高有3次「食物中毒保險金」,每次食物中毒皆給付3000元的保險金,倘若民衆因此住院治療,將會給付最高90日的日額3000元住院保險金、日額2000元住院看護保險金,以及按實際天數累加給付,最高11.3萬元的生活補助保險金,彌補因食物中毒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富邦人壽說明,倘若是投保意外醫療險,除身故或失能保險金外,因食物中毒所導致住院、看護及生活補助等項目,也可能包含在保險給付的範疇內。但有時不見得符合理賠要件的原因,在於意外傷害事故需符合「外來、突發、不可預料」等三大要件,對此,富邦提醒,如果是個人體質對特定食材過敏所導致的病狀,便有可能不符合要件:「需視各家保單條款對於食物中毒的定義。」
至於一般醫療險,富邦人壽也指出,醫療險的保障內容是以病房費及門診手術費用爲主,因此只要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有住院的必要,就可理賠,不會去看原因是否爲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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