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高嘉瑜 林秉樞一審判2年10月

林秉樞(中,本報資料照片)

林秉樞施暴高嘉瑜事件簿

林秉樞施暴立委高嘉瑜案,歷經近9個月審理,新北地方法院昨日宣判,針對檢方起訴的8大罪狀,除了求刑最重的「私行拘禁」認定不成立,其他照單全收,合計判處林秉樞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判刑8月,要坐牢,其餘7大罪狀認定觸犯12罪,共判刑2年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傷害罪判8個月 扣除羈押約剩2周

林秉樞偵審期間共羈押226天,未來林傷害罪部分若判刑確定且未獲易科罰金,可全數折抵羈押天數,判刑8月定讞的話,林實際入監天數恐僅2周。高嘉瑜強調,一審判決過輕,尤其未判林秉樞犯私行拘禁罪,會請檢察官一定要上訴。

高嘉瑜說,一審判決結果對她而言是非常大傷害,不只是她,受害者還有十多位女性,包括大學教授、名人、弱勢的單親媽媽,她們受到的傷害絕對比自己嚴重,卻因爲害怕被報復而不敢出面指控。

高嘉瑜哽咽說,當時她被打到腦震盪,手機在林秉樞手上,還被迫不能穿衣服,這種情況下要如何逃出飯店?她完全沒有行動自由,「法官卻認爲我沒有求救」,很遺憾法官對私行拘禁部分完全視而不見。她知道自己受的傷害僅是冰山一角,希望這些事情不要再發生在別人身上。

林秉樞的辯護律師陳頂新說,律師團主張很多罪行無罪,法院判決13罪成立,將視法官論述內容,決議是否上訴。

一罪一罰認定13罪 私行拘禁不成立

新北地院指出,林去年9月與高視訊時,曾竊錄截圖9張裸照,雖然林辯稱是兩人情趣,但林曾在警詢時坦承截取圖片,高在截圖中呈現半閉眼、肢體動作晃動狀況,與先前合影的表情、姿態不同,顯見截圖未獲高的同意。

另林去年11月指示女助理,在高嘉瑜上節目時「鬥內」留言恐嚇,林在庭上辯稱留言都是客觀事實,但合議庭勘驗林男與高女對話發現,林在案發同日曾傳訊責備高,兩人和好後,林又傳訊稱「已派人留言支持」,顯示留言是基於報復、泄憤的心態。

林在馥都飯店對高施暴,登錄高的臉書貼出「小馬送我的勞力士手錶,真的很開心」等圖文,假冒高傳訊,甚至要求高寫下自白書,林辯稱寫紙條都是他與高女學電影鬧着玩的行爲。但合議庭勘驗監視器、照片,發現高女眼神空洞、眼白泛紅,明顯有哭泣、無奈表情,林有傳訊習慣,認定辯詞不足採信。

數日後林秉樞在母親靈堂逼迫高女下跪、拉扯頭髮,甚至擔心惡行被媒體揭發,持私密影像、錄音檔等物恐嚇高。合議庭查看監視器畫面,確認林有口頭喝叱、肢體動作,且訊息內容確有「互相毀滅」、「一起死」等字眼,構成恐嚇罪。

私行拘禁部分,合議庭認爲,高未明確指訴林有用何種非法方式私行拘禁,服務人員遞送冰袋時,她也沒有求救,因此私行拘禁不論罪。

林要求女助理P圖僞造存款交易明細部分,合議庭認爲,林藉此讓人產生其有相當財力的印象,已影響金融機構對交易資料紀錄的正確性。成立竊錄、傷害、誹謗、僞造文書、恐嚇、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強制等7大罪狀,一罪一罰下共判刑13罪,除傷害判刑8月,其餘12罪,判刑3月至6月不等,合併執行2年2月,都可易科罰金。

涉洗錢與網軍問題 藍委:置之不理

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說,尊重司法判決,林秉樞案只針對傷害高嘉瑜部分處理,卻對背後可能涉及的洗錢與網軍側翼不法問題置之不理,懷疑民進黨定調限縮處理。外傳民進黨內有大老與林秉樞有不當金流,檢調顯然有意迴避,民進黨主政下社會公理、正義淪喪。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也說,一般民衆可能只是因跨國匯款,就被嚴格要求說明金流,林秉樞案已是政治事件,檢調應追查背後綠營側翼與幕後金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