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爭取大巨蛋權利金 藏隱憂
遠雄集團取得大巨蛋建照準備復工,市府雖稱將透過議約用超額利潤爭取權利金,但北市議員憂心遠雄故技重施,採取低估方式保守計算收入,獲取大巨蛋自償性與商業設施獲利性不足的正當性,取得「零開發權利金」、「營運權利金0元」,盼市府別再被誤導。市府迴應,會委託專家評估成本和合理利潤,算出超額利潤。
在一片質疑聲浪中,市府重新核發新的大巨蛋建照,遠雄預計下週申請復工許可,北市議員黃鬱芬指出,市府必須立刻面對零權利金問題,由於馬市府時代,刪除合約市府每年1%營運權利金,營運50年,少收的權利金至少高達30億。
黃鬱芬表示,2002年臺北市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委託羅興華、徐少遊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先期規畫與可行性評估,報告書裡有好幾項都採低估方式計算收入。
恐採低估方式計算收入
她說,包括每小時40元停車費,和信義計劃區百貨公司停車收費有落差,商場攤位租金每坪2000至3000元,也遠低於市場行情,另演唱會場租1天訂爲90萬,但小巨蛋場租加票收入抽成,最高有189萬,兩者差距也不小。
黃強調,面對老謀深算的遠雄,市府不能再被誤導纔可能順利在超額利潤權利金上取得進展,否則建照重新核發後,已少了一個談判籌碼,對於市府情勢只是更不利。
對此,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執副執行長陳世浩迴應,尚未啓動超額利潤計算,在發使照前會與遠雄談妥。
發使照前會與遠雄談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