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不自由的身體──解開臺灣女性的裹腳布(一)
纏足婦女的照片是三寸金蓮蒐藏家柯基生收藏品之一。(中時報系檔案照)
編者按:在中國傳承千年的纏足文化直至清廷與民國政府禁止後才逐漸消失。而在同個時期,身處日據時代的臺灣依然沿襲着中國的纏足文化,但這樣的風俗也被日殖政府視爲傳統陋習,鼓勵婦女遺棄舊習,在金湘斌所着的《日本時代臺灣運動員的奧運夢:林月雲的三挑戰與解開裹腳布的女子運動競技》中可以從體育教育中瞭解此文化的變遷過程,本書由秀威出版,史話專欄今起節選連載。
阿母相憐一束纏,爲教貼地作金蓮。
弓痕窄窄新花樣,知是初三月上弦。
所謂纏足,誠如上述詩中說明一樣,將女性的腳,用布纏裹起來,使其變得又小又尖,其形狀如同上弦月一樣,比天然足明顯短小,有的小至2吋,有的大至5吋多,因此有着「三吋金蓮」的封號。關於中國纏足歷史的起源,可謂是衆說紛紜。
大體上而言,纏足從宋代開始受到推崇,歷經元、明、清,最終止於民國,前後約經歷700餘年。纏足最初起源於宮廷文化之中,是男性社會對女性舞姿審美觀的宰制,之後逐漸在供少數男性消遣欣賞的歌舞妓中流傳開,並隨着男性社會的心理變遷,從一種美的時尚慢慢發展成爲一種對女性的規範行爲,且被賦予了中國傳統禮教的意義,在清代社會達到鼎盛風行。
鴉片戰爭過後,隨着越來越多的西方人士來到中國,開始便對於中國纏足慣習感到好奇與無法諒解,認爲是不文明的象徵,並視纏足爲野蠻殘酷之行爲。因此,纔有所謂依據醫學、生理學上的因素,以及透過基督教傳教士、教會學校等的呼籲下,發起「放足」,或是「天然足」運動。另一方面,我們亦不能忽略,來自中國內部自身知識分子對纏足的反省與看法上的改變。
由於當時中國在歷經鴉片戰爭與中日甲午戰爭的失敗過後,開始面臨到國家存亡危機,故爲圖求維新與國家富強之道,便將婦女纏足問題置於強國強種的焦點之上。並且,還有人以「社會達爾文主義」的理論,提出婦女不僅需要解纏足,還需學習體操教育,方能強健母體,培養健康之國民。
然而,爲何會有此解纏足想法,主要還是因中國部分人士已開始瞭解到纏足有害於婦女健康、有害於種族、有害於生計、有害於國力等,所以纔不再認爲纏足爲婦女之間的小事,進而將其視爲中國邁向富國強兵的改革要點之一。
1895年清政府因中日甲午戰爭戰敗的關係,簽訂了「馬關條約」,將臺灣、澎湖列島割讓予日本。在日據初期,日本人就開始特別注意臺灣人特有的吸食鴉片、辮髮、纏足等舊慣,並陸陸續續展開相關調查。
舉例來說,臺北醫院醫師角田秀雄發現:「纏足會造成婦人骨盤及人體扭曲變形」;日本解剖學家、人類學者金關丈夫進一步透過鑑定人骨指出:「纏足婦人在脛骨、腓骨、跖骨等骨骼上,有異常縮小、薄弱、變形的情況,若解纏足的時間點越早,其骨骼變化與天然足者幾乎相近,反之則差距越遠。」
另當時對於纏足弊害的控訴有:1.在有礙身體健康衛生方面,認爲纏足女子無法自由運動、有礙衛生、妨害肌肉的發育、血液循環不良、消化不容易、有礙全身的新陳代謝、促使身體容易疲累等;2.在可能帶來危機方面,認爲如遇戰亂、火災、水災、地震等則逃生不易;3.在影響國家經濟方面,認爲纏足將會使得女子喪失勞動力,此非富國富家之計。
相信這些調查與論述,無疑是日本殖民者與臺灣社會大衆站在近代文明觀點上,撻伐臺灣纏足習慣對婦女身體進行不當改造的後果,當然亦間接表述此風俗習慣的弊害無窮與維護女性身體健康的重要性。
再者,爲加深臺灣社會大衆視纏足爲陋習之印象,新聞媒體亦會透過類似水災、地震等時事之報導,向社會大衆傳達死傷大多爲纏足者,之後開始也有以體育、衛生等觀點,勸誘儘快革除纏足的論點出現。
那麼就臺灣的纏足問題與實際狀況又是如何呢?根據史料顯示,臺灣女性纏足習慣主要是承襲於中國大陸福建省的泉州、漳州兩地之移民,其風氣可謂是十分盛行,視此爲美的象徵,且約佔臺灣婦人的8成左右。此風氣不僅止於中、上階層而已,就連下階層不從事勞動者也大多進行纏足。
或許這樣的描述有點誇張,但基本上可以確定臺灣女子只要稍具身分者大多纏足,其中又以臺北、臺南等地婦女居多,而貧窮者則任其自然,少有縮小緊束之現象。
另有觀察者指出,纏足不自然的處置結果,導致中流以上女子深居簡出、蟄伏閨中,此爲步行不自由障礙之原因。對於纏足所必須忍受的苦痛與行動不便,國語學校校長町田則文則道出:「纏足的結果,使得腳指頭結膿,帶來日夜極大的痛苦。
因此,厭惡外出,不喜愛運動,將來如何成爲傑出參與活動之婦人。」也就是說,纏足不僅會使得臺灣女子厭惡步行、不喜歡運動,以及危害健康外,甚至還可能會無法達到殖民教育者設定之近代日本國家國民「良妻賢母」標準。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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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選自《日本時代臺灣運動員的奧運夢:林月雲的三挑戰與解開裹腳布的女子運動競技》,作者:金湘斌,秀威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