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污案/最高法院發威了 林益世恐重判入獄

圖文/鏡週刊

被司改國是會議視爲首要改革對象最高法院,近來一改保守性格動作頻頻,近日更將針對爭議許久的貪污罪構成要件,到底採用「法定職權說」或「實質影響力說」,召開刑庭會議統一見解,據本刊掌握權威消息,將傾向採對被告較嚴格的實質影響力說,屆時,首適用的便是前總統馬英九愛將、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他因涉中鋼廢爐渣收賄案恐將面臨重判,近期就可能會入獄服刑

林益世小檔案

年齡:49歲學歷臺北醫學大學牙醫學士中山大學高階公共政策碩士經歷:國民黨主席、行政院秘書長、4屆立委、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家庭:妻彭愛佳,2014年產1子黨籍:2012年遭國民黨開除黨籍出身:已故高雄紅派大老林仙保二房沈若蘭之子

林益世原本是國民黨副主席,因涉及中鋼廢爐渣弊案,涉嫌向業者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啓祥收賄6300萬元案及索賄8300萬元案,2012年遭特偵組起訴後以5000萬元交保,一審臺北地院採法定職權說,認定中鋼並非林益世擔任立委時的法定職權範圍,2013年依公務員恐嚇取財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林益世7年4個月。

檢察官與林益世均上訴,二審高院改採實質影響力說,認爲立委可以利用職權影響國營事業,依收賄罪加重改判13年半,林母沈若蘭被依滅證罪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林益世妻子彭愛佳和林益世的二位舅舅一、二審均判無罪,全案目前正上訴最高院審理

以往各級法院審理貪污案法官常面臨到底要採「法定職權說」或「實質影響力說」,因意見紛歧,甚至有同庭法官相持不下的情形,導致判決紊亂,各行其道。

爲了解決此一亂象,負責統一法律見解的最高法院刑庭會議,面對實質影響力說及法定職權說引發爭議,考量目前對於貪污罪已有約7成採用實質影響力說,可見這樣的見解已經穩定,決定儘速統一見解。

本刊調查,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將傾向採用實質影響力說,一旦確定,此一具有拘束力的見解,首件適用的個案很可能就是林益世的收賄案,屆時林益世便會遭到重判確定入獄,統一「法定職權說」或「實質影響力說」見解,也是司改國是會議把改革大刀瞄準最高法院,要將法官員額現行74人,一口氣砍到剩下14人之後,最高法院用實際行動證明存在價值的主動出擊

林益世一、二審判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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