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姦淫證據 軍情局女上校與上司婚外情無罪
軍情局女上校竇桂貞被控與上司發生婚外情,板橋地方法院審理認定,兩人雖曾手勾手逛街,且有男方承認外遇的錄音檔,但是證據無法證明兩人有姦淫行爲,28日判決竇女無罪。
軍情局少將處長黃華昌妻子懷疑丈夫與女上校竇桂貞同居多年,偷錄下丈夫承認外遇的對話等事證後,控告竇女通姦,板橋地檢署偵辦期間,黃妻對丈夫撤告。
檢方查出,黃男股票買賣資料皆寄到竇女住處,也有證人證稱黃男常出入竇女居住的社區,加上黃妻提供丈夫承認外遇的錄音檔,將竇女起訴。
法院判決指出,檢方的起訴事證,只能認定黃男常出入竇女的住處、兩人曾手勾手逛街,無法就此推定兩人同居或有性行爲,而通姦罪構成要件,必須是男女有姦淫行爲,因此判決竇桂貞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