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頭砸破地檢大門玻璃...又對法院法警嗆聲 囂張男一理由無罪

▲高雄地方法院。(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因不滿提告的案子沒進度,去年8月間跑到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拿着一顆拳頭大小的石頭朝二辦大門砸去,造成玻璃碎裂後,隨後又跑到法院,對着值班法警不斷叫囂,警方到場後迅速壓制,還被聲押獲准,但法院審理後,認爲他並無加害他人之意,判李男無罪。

判決指出,李男是在去年8月14日因不滿提告的案子偵辦沒有下文,抑鬱多年後,跑到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叫囂,由於當天正值假日,二辦沒有法警、保全在場,隨即拿起一顆石頭砸碎二辦大門玻璃。

沒料李男砸碎玻璃後還無法解悶,又衝到50公尺旁的高雄地院和地檢署辦公大樓,見法警室有法警值班,隨即對着法警叫囂「爲什麼我案子都沒下文」,還企圖再拿其他物品砸毀法警室玻璃。

由於當天是假日法警室值班人力少,隨即通報轄區新興警分局,警方到場後將李男壓制,依恐嚇、毀損公物等罪送辦,李遭壓制時仍憤憤不平,整個過程全被法院監視器拍下,由於李男居無定所,全案經檢察官吳聆嘉訊問後,檢方認爲李有逃亡之虞,且恐會反覆實施犯罪,訊後依毀損公物、恐嚇等罪聲押,法院也裁定收押李男。

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法官發現李男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以致基本認知功能有障礙,到雄檢二辦、雄院叫囂,主要是抱怨國家司法體制未能及時處理自身問題,並無加害法警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故意,因此判李男無罪,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