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在即 司法院長恐不會提前請辭

賴清德將在520接任總統,司法院正副院長該不該請辭成話題。圖爲司法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賴清德520就任總統後的內閣新局,引發關注。其中,司法院正副院長許宗力、蔡炯燉的大法官任期將在10月底屆滿,賴上任後,2人應否請辭,甚至形成憲政慣例?成爲法界話題。由於死刑釋憲案在即,最遲9月23日宣判,屆時距許、蔡的大法官任期僅剩1個月,法界普遍認爲2人會做滿任期。

2008年馬英九就任總統時,時任司法院長賴英照向馬請辭但獲留任,後來爆發臺灣高等法院3名法官集體貪污案,賴英照負起責任下臺。2010年10月13日,賴浩敏獲總統提名接任司法院長。

2016年政黨輪替,蔡英文總統就任後,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蘇永欽請辭,7月獲准。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明定,「併爲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司法院正副院長兼任的大法官雖有8年任期,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但院長、副院長不受任期保障,亦即可更換;法界有人認爲,司法院正副院長只須「形式上」請辭,可待到大法官任期屆滿再走。

不過,也有不少法界人士指出,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秘書長等,這些由總統任命的特任官,參與司法政策的形成,應當隨新總統輪替。

然而,正值死刑存廢釋憲案4月23日辯論,審理後最遲9月23日宣判。再者,許宗力、蔡炯燉等7名大法官在10月底任滿,法界推估時程,賴清德上任就得進行大法官的提名,再經立院同意,因此許、蔡應不會提前請辭,會做滿任期。

一旦司法院正副院長,規避國會審查,而是由現任、未屆滿任期的大法官並任,是否符合民主法治國家的憲政精神?加上國會過半的在野黨,如何監督把關7名新任大法官的人事案,以免大法官全面「綠友友」,都是520後司法界關心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