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未經許可蘇打粉遭罰144萬 名店「易鼎活蝦」發聲道歉了
大鼎活蝦餐廳今發表聲明指出,造成疑慮,深感遺憾,並向消費者致歉。圖/擷取自大鼎活蝦餐廳官網
衛福部食藥署今公佈,活蝦名店「易鼎活蝦」的製造廠「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查獲用於大鼎蝦餅、調味蝦仁包及蝦卷炸粉的蘇打粉,屬於未經許可的添加物,加上「HACCP」複驗未通過,總計遭裁罰144萬元。大鼎活蝦餐廳發表聲明指出,造成疑慮,深感遺憾,並向消費者致歉。
大鼎活蝦餐廳聲明中指出,公司以食品安全爲第一優先,「油炸蝦餅」製造過程使用「鐵錘牌小蘇打粉」品項,但未察覺進口商是以非食品級申報蘇打粉,造成疑慮,深感遺憾,也向消費者表達歉意。
大鼎活蝦強調,事件發生後,全力配合主管機關指示,當下立即回收銷燬,並不再使用小蘇打粉在食品中。
大鼎活蝦表示,公司已成立食安管理小組,定期檢驗原物料及商品,導入食安管制系統,並不定時委聘第三方品檢人員,自主稽查食品製作環節,官網也將建議「食安專區」公告原物料檢驗證明,未來將爲食品安全嚴格把關,以確保食安無虞。
活蝦名店「易鼎活蝦」的製造廠「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遭食藥署查獲未經許可的蘇打粉,考量業者資本額、產品違規情形等,首次違規裁罰96萬元。另一項違規原因,則因餐飲業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不合格,複查仍有部分不符合規定,依食安法第8條第2項規定,裁處48萬元,連同未經許可添加物部分,業者共被裁罰14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