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度打破勞基法限制 勞部擬開放65歲以上銀髮族簽定期契約

▲中高齡就業專法目前已在政院審查研擬打破勞基法限制,讓65歲以上勞工可簽訂定期契約 。(示意圖記者一中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中高齡就業專法草案是小英政府重要勞動政策之一,勞動部許銘春今(13)日表示,目前草案已在行政院審議中,政委希望能夠提供更多加碼措施,吸引僱主願意聘僱中高齡就業者,協助銀髮族重返職場,同時勞動部研擬打破《勞基法》限制,開放65歲以上的高齡者可簽訂定期契約。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出席「勞動部與國際技能組織簽署合作瞭解備忘錄暨WorldSkills能力建構中心揭牌儀式」會後受訪時表示,中高齡就業專法已在政院進行審議,政委認爲可以朝向部分工時、定期契約的方向討論,不過部分工時可以用現有機制來解決,勞資雙方可針對需求來談,相對較有彈性

▲勞動部長許銘春。(圖/記者紀佳妘攝)

至於定期契約部分,勞動力發展署署長黃秋桂指出,按照《勞基法》第54條規定,年滿65歲以上的勞工,僱主得以強制退休,若要繼續僱用當然也沒問題,但實務上發現,幾乎所有企業都會讓勞工在65歲時退休,然後之後再回聘,且「一年一聘」已是社會常態,有違反勞基法的嫌疑,因此爲增加僱主聘僱高齡者的誘因,研擬專法中新增條款,讓65歲以上的勞工可簽定期契約,以特別法方式打破勞基法限制。

勞動部針對僱主聘僱45歲至65歲的勞工,現階段已有僱用獎助措施,分別是9000、1萬1000元及1萬3000元,換句話說,僱主僱用中高齡就業者時間越長,補助金也就更高。黃秋桂說,中高齡專法通過後,將會將補助對象擴大到65歲以上,同時也爲了提高僱主僱用高齡者的意願,可能以定期契約等方式來搭配。

中高齡就業專法未來實施後,外界擔憂將會延後法定退休年齡,許銘春表示,目前平均退休年齡是61歲,因此從實務上來看,沒有必要延長退休年齡。此外,最低工資法草案目前各界意見蒐集差不多,目標希望在5月送到行政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