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接種流感疫苗死亡敗訴判賠208萬 疾管署:會上訴
▲ 首例!接種流感疫苗死亡敗訴判賠208萬,疾管署:會上訴。(影/記者嚴雲岑攝)
一名陳姓高職生於2009年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2年後引發敗血症去世,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認定其死亡與疫苗接種的關聯性「無法排除」,首度判衛福部敗訴,並需賠償陳生父母208萬。疾管署長郭旭崧表示,法院完全不同意疫苗小組的專業判定,對未來的體系影響很大,不排除會再上訴。
陳生是在接種流感疫苗後,陸續出現眼睛紅腫、蕁麻疹、急性彌散性腦脊髓炎(ADEM)等症狀,最後因敗血症死亡,得年18歲。陳生父母主張兒子是因疫苗副作用死亡,向衛福部申請預防接種救濟440萬元。
郭旭崧表示,爲了保障民衆利益,疾管署已成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委員會」(VICP),在不能排除可能是疫苗危害時給予救濟,但不是以「過失」的角來處理。
VICP制度來自美國,但不同於美國有獨立的「疫苗法庭」審理,臺灣在VICP判定後,受害者還是可以提到法院審理。郭旭崧說,在1500例VICP案件中,有30多件上訴到行政法院,此次行政法院是針對「因果」關係派定衛福部敗訴,等同於推翻專家經過多次開會後所得出的結論,對於委員會的公信力傷害很大。
「如果是行政法院能推翻專業判決,以後民衆若因小病、大病不幸死亡,都可以推給疫苗,如此一來,不僅民衆不敢施打,醫界也會因擔心醫療訴訟,拒絕幫民衆接種。」郭旭崧說,疾管署永遠站在民衆的立場,希望能在維護疫苗體系的前提下,幫忙受害者。他也相信司法會還給衛福部正義,「不排除會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