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槍擊要犯選總統…每份200元當街買連署書 副手周克琦今被起訴

共和黨主席、333政黨團結聯盟主席周克琦與曾被列名十大槍擊要犯的藍信祺搭檔參加總統大選,涉嫌在臺北市區以每份200元的價碼收購連署書。臺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周克琦、藍信祺及周克琦的女友周怡菱獲不起訴處分、潘姓及傅姓工作人員獲緩起訴處分。

今年11月3日,周克琦因本案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遭聲押,今天起訴後將移審臺北地院由法官決定是否續押。

檢方指出,今年9月間,周克琦和藍信祺有意參選第16屆總統、副總統,兩人明知不得對連署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但爲提高連署份數,與周怡菱、潘及傅邀約不特定民衆連署,完成連署後,現場發放米酒、牙刷及牙膏給連署人。

起訴書指出,今年10月21日潘完成連署後,周克琦交付400元給潘;隔日,周克琦也提供600元,指示潘交給前來連署的3人;同時下午,周克琦再提供4000元現金,交付並指示傅在亞洲廣場大樓東側屋檐,分別交付200元現金給20人。

檢方認定,周克琦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款之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未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今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周克琦與藍信祺偵查時均否認犯行。藍信祺辯稱,他僅出資併到場宣揚政治理念,有關連署費用及人員安排均由周克琦全權處理,他從未以不正當方式誘使不特定人連署;周怡菱辯稱,雖然他有現場協助連署活動,併發放牙膏、牙刷及米酒給連署人,但絕無以現金爲對價。

檢方認定,由於查無藍信祺與周怡菱確有在現場交付現金的情形,尚難認藍信祺有出資舉辦本案的連署活動,以及周怡菱有協助舉辦連署活動的情形,因罪嫌不足,藍、周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偵辦,潘、傅確實有在現場發放現金給連署人,不過金錢來源爲周克琦。檢方考量,潘、傅兩人因一時失慮,犯後均坦承犯行,年齡逾七旬,對司法偵查程序應有警惕,予以兩人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依觀護人指示完成法治教育課程。

共和黨主席周克琦(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