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日本和牛」抵臺 食藥署:最快10/2可放行!
▲首批「日本和牛」抵臺,食藥署表示,最快10/2可放行(上圖爲宮崎牛)。(圖/記者黃士原攝)
日本和牛叩關成功!進口業者於今(28)日晚間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日本和牛輸入查驗1批,重量共計205.1公斤,目前將覈對各項證明文件、審查產品標示資訊及抽樣檢驗,等待查驗結果符合規定後,最快10/2可放行。
食藥署副主任魏任廷指出,該批牛肉是從日本宮崎縣進口,預計今晚10點10分左右會抵達臺灣桃園機場,食藥署會立即進行查驗程序,包括文件審覈、查覈貨品和抽樣檢驗等,預計下禮拜一會有結果,只要查驗合格,即可正式販售。
衛福部於106年9月18日公告開放日本輸入牛肉及相關產品,併發布「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作業程序」及「日本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等規定,輸入牛肉必需符合五大條件。
五大條件包括需爲來自通過獸醫官屠前檢查健康牛隻,不可以是來自於罹患或疑似罹患牛海綿狀腦病等疾病之牛隻、必須是來自30個月齡以下的牛隻,並在屠宰時去除所有「特定風險物質」。
此外,也必須是合格輸臺工廠所生產,且必須每一批產品都在輸出國官方獸醫師監督下生產,確認產品符合輸臺規定,且每一批產品都檢附日本官方獸醫師簽發的衛生證明文件。
食藥署指出,針對邊境通關查驗不符合的食品,均要求業者依規定辦理退運或銷燬,食藥署也會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提高產品的抽驗機率,最高可提高至100%抽驗。並同時責令食品業者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2條,輸入產品經通關查驗不符合規定,除管制輸入外,並得公佈商號、地址、商品名稱及違法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