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通過淨零排放自治條例地方政府 北市預計明年1月正式上路
「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終獲行政院准予覈定,環保局長徐世勳表示,待自治條例上路後,過去一些採鼓勵環保政策將轉爲強制要求,包含指定場所需設置循環杯系統、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公務用汽機車逐步轉爲電車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北市副市長林奕華今在臉書表示,「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終獲行政院准予覈定,也成爲第一個完成訂定淨零排放相關自治條例的地方政府。環保局長徐世勳表示,過去一些採鼓勵環保政策將轉爲強制要求,包含指定場所需設置循環杯系統、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公務用汽機車逐步轉爲電車等,待依照程序公告後,預計明年一月條例將會正式上路。
環保局長徐世勳表示,行政院覈定後,市府將在30日內公佈,並於公佈後6個月正式上路施行,時間點預定在明年1月,自治條例授權訂定各項子法,除有特殊原因外,市府各主管機關均會在自治條例明年施行前訂定發佈,也會加強教育宣導,將過去一些原採鼓勵環保政策轉爲強制要求。
徐世勳舉例,用電容量在800KW以上建物必須分期設置10%再生能源、儲能設備或購買綠電憑證;排碳量每年8000公噸以上事業及公私場所必須每年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並向市府申報、指定事業及場所須設置循環杯系統、指定場所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旅館業不得提供一次性備品、公務機車在今年年底前除特殊需求外也要全面汰換成電動機車、未來購入新公務汽車也必須是電動汽車。
徐世勳提到,自治條例除了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目標外,北市也盼能成爲「低碳永續城市」,高碳排量柴油車、二行程機車未來也會逐年要求汰換,目前以畫已畫設13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禁止未經定檢柴油車及機車進入,明年會將三橫三縱道路納入畫設,預定2030年擴大到整個北市。
徐世勳說,未來會視電動運具佔比將空氣品質維護區轉型爲低碳交通區,限制高排碳量車輛進入,以鼓勵運具全面電動化,其他各項節能、減碳、減廢、循環及氣候變遷調適等措施均將隨着自治條例公佈、全面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