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前中研院長翁啓惠涉貪遭起訴 浩鼎行賄9300萬交換技術

▲前中研院院長翁啓惠。資料照。(圖/記者李毓康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浩鼎案9日偵結,士林地檢署認定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等5人涉內線交易罪,前中研院長翁啓惠及張念慈另涉行賄及收賄罪嫌,一併遭起訴,也讓翁啓惠成爲首位涉貪遭起訴的中研院長。不過翁啓惠晚間則發表聲明,否認涉及貪污,並批評檢方「穿鑿附會、濫行起訴」。

檢方調查,翁啓惠與浩鼎董事長張念慈求學時認識,私交甚篤,共同創立科技產業,待翁返國擔任公職後,中研院自2007年起開始將研發抗癌疫苗之相關技術,以技術轉移、合作開發等方式,與浩鼎合作。其中生產疫苗所需的重要材料「Globo H糖分子成本高昂、生產步驟繁複,張念慈想降低成本與生產步驟,遂由翁的中研院研究團隊持續改進糖分子生產方法

▼翁啓惠成爲第一位涉貪遭起訴的中研院長。(圖/記者楊佩琪攝)

2011年10月間,張念慈爲了取得生產上的重要關鍵技術,擬以浩鼎公司1500張技術股作爲對價,交換中研院的研發成果。翁啓惠先向張念慈表示應允,但隨後經濟部認爲發行技術新股案有疑義雙方因此作罷,僅達成期約賄賂。

張念慈爲儘早取得中研院研發技術,又於2012年12月間,以3000張浩鼎公司股票(約9300萬元)作爲對價條件行賄翁啓惠,想借助翁啓惠的中研院院長身分,協助浩鼎公司生產糖分子,以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翁爲避免遭質疑,便利用女兒翁鬱琇的證券帳戶收受3000張股票。同年年8月31日,中研院開始與浩鼎洽談授權糖分子材料移轉事宜,但因條件談不攏,張念慈改以「潤雅公司」名義洽談。

2012年12月,張念慈指示潤雅執行長曾毓俊和翁啓惠私下籤訂10公克糖分子材料移轉契約,翁啓惠也指示研究團隊成員吳宗益滿足浩鼎需求。2013年4月25日,爲讓浩鼎及早取得技術,潤雅與中研院簽訂專屬授權備忘錄,潤雅無須付費,即可派員到中研院學習酵素合成法。直到2014年4月23日,翁啓惠認爲潤雅取得技術恐對浩鼎不利,未經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委員會審議,逕行解除備忘錄並與浩鼎簽訂專屬授權契約。

檢方認爲,1500張技術股部分雖因經濟部有疑慮而作罷,但翁、張兩人已涉期約賄賂罪;至於3000張股票部分,翁、張則分別收賄、行賄罪嫌。

不過,翁啓惠9日晚間發佈親筆簽名聲明稿指出,他從未與張念慈討論1500張技術股問題,也從未同意收受浩鼎技術股,怒斥士林地檢署新聞稿所指內容純屬虛妄」。

聲明稿指出,士林地檢署稱翁啓惠收受張念慈3000張股票賄賂,並利用中研院長身分協助浩鼎公司云云,屬無稽之談。翁啓惠表示,他基於浩鼎的母公司創辦人身分,本就有認購浩鼎公司股票資格,他所取得的3000張浩鼎股票,是利用自有資金全額給付而來,與擔任院長職務無關。他說,士林地檢署忽視他提出的證據及說明,竟草率提起公訴,「將在司法程序全力捍衛清白」。

翁啓惠因浩鼎案而成爲史上第一位涉貪遭起訴的中研院長,對此總統府表示,府方立場是尊重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勿枉勿縱。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說,翁啓惠遭起訴,證明他當初質詢內容正確,不幸言中;曾銘宗認爲,如能把違法清除乾淨,對產業有正面的效果

▼浩鼎董事長張念慈也涉及行賄、內線交易。(圖/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