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4.0再加碼 溢付營業稅額 可申請退還

紓困4.0精進方案加碼財政部表示,全國防疫三級警戒商家疫情衝擊生意差,可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申請次數不限,每家累計最高可退30萬元。

營業稅採進銷扣抵,當進貨支付的「進項稅額」大於銷貨收取的「銷項稅額」時,帳上就存有溢付的營業稅額,原則上,必須留到下期扣抵應納稅額。不過,財政部決定,疫情期間從寬認定,希望讓這筆溢付的營業稅額先回到商家手中,度過眼前難關。

財政部指出,已授權國稅局直接處理商家申請退還溢付的營業稅額,不必逐案陳報覈准,申請次數不限,依審覈原則,每家累計最高可退30萬元。

根據規定,紓困特別條例施行日2020年1月15日,營業稅稅籍狀況爲營業中的營業人,短期內營業收入驟減達15%,就可申請退還溢付的營業稅額,依審覈作業原則,退還營業稅額每家累計以30萬元爲限,並在2022年6月30日前,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以線上或郵寄方式所在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財政部說,營業人溢付稅額經覈定退稅後尚有餘額者,應留抵應納營業稅;但情形特殊者,由所在地國稅局報經財政部覈准退還。財政部強調,爲提高營業人資金運用效率,維持正常營運,各地區國稅局將本「申請從簡、認定從寬、核退從速」原則辦理本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