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退還溢付稅額案逾2000件 退還稅額5億多元

▲受到疫情影響營業情況受損的商家可以向國稅局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圖/pakutaso)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爲了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衝擊國內經濟,爲了協助營運困難的營業人度過難關,財政部推動「受疫情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根據統計,申請案件共計有2631件、退還金額達5.62億元。

北區國稅局表示,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營業人申報同條第1項規定以外的營業稅溢付稅額,應留抵次期應納營業稅,但情形特殊者報經財政部覈准退還,考量疫情對於營業人的影響,以及資金運用效率,財政部發布,符合一定條件者,就可以在今年的5月13日到6月30日止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國稅局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由國稅局審覈退還,不用逐案向財政部申報,累計退還的金額最高爲30萬元。

根據統計,全國申請退還的案件超過2000件,爲2631件,退還金額達5.62億元,有70案件是遭到否準。

國稅局表示,經受理之後只有少數營業人不符合條件,不符合條件的原因在於帳上沒有溢付稅額可以退還,或者未能提示經主管機關紓困等受疫情影響的證明文件,導致未能夠覈准退還;國稅局呼籲營業人要申請前先檢視是否符合原則規定,申請時可以利用金融機構帳戶直撥退稅方式退稅,以加速取得退稅款

根據規定可以申請退還溢付稅額者是紓困條例施行日後(今年1月15日)營業稅籍狀況爲營業中的營業人,具有溢付稅額且今年1月起任何連續兩個月營業額較去年12月前六個月或者較前一年同期減少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