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狗撞牆畫面曝!雲林醉男半夜欺鄰米克斯 將被裁罰最重7萬5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驚傳虐狗,土庫鎮一家檳榔攤養了一隻黃色米克斯福妹」,今日凌晨約3點多隔壁鄰居開車返家,因福妹對其吠叫男子心生不滿,一怒之下拉起狗煉將福妹甩去撞牆,最後妻子下車勸阻男子纔回自己家,妻子今日前往檳榔攤道歉,狗主人不予追究,但男子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將面臨1萬5000至7萬5000元罰鍰。

畫面中男子一把拉起狗煉就將福妹撈起,騰空左甩右甩撞牆壁。(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臉書社團虎尾人(贊)出來》有民衆貼上土庫鎮一家檳榔攤監視器畫面,於今日凌晨3時18分,檳榔攤鄰居開車返家,一名男子由副駕駛座下車後疑似喝醉酒走路搖晃,隨即走向檳榔攤騎樓,一把拉起狗煉就將福妹撈起,騰空左甩右甩撞牆壁。車上一名女子見狀下車拉扯勸阻,一度不敵男子抓狂力道被甩在地,但男方最後仍被女子扯回家才結束,虐狗過程約2分多鐘。

▲福妹飼主表示,一早隔壁太太就帶着酒醒的丈夫前來道歉,因爲檢查後福妹並未有受傷或內傷狀況,認爲鄰居還是以和爲貴纔好,並不會追究。(圖/民衆提供)

福妹飼主表示,領養福妹至今約7個月,與影片中的鄰居夫妻不曾發生不快,可能是鄰居喝醉心情不好,福妹對他吠叫才造成他不滿打狗,福妹飼主說,今日一早隔壁太太就帶着酒醒的丈夫前來道歉,因爲檢查後福妹並未有受傷或內傷狀況,認爲鄰居還是以和爲貴,不會追究。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表示,今日下午獲知此案後主動派員調查,認定該名虐狗男子違反《動物保護法》,雖然飼主不追究,但仍須傳喚偵訊後依《動物保護法》第六條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

▲飼主說,領養福妹約7個月,與鄰居不曾發生不快,可能是鄰居喝醉心情不好,纔會如此。(圖/民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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