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過年多休1天...開工「收通知」火大 網嘆:老闆都算好了
部分僱主會在淡季時,要求放掉特休假,而員工想保住飯碗,往往只能把苦往肚裡吞。桃園一名網友抱怨,公司讓大家農曆新年多放一天,年初七開工再公告從年假里扣,讓他不禁白眼翻到後腦勺,「沒工作也不能這樣搞吧?休你大頭鬼!」
網友在「爆怨公社」po出公告內容,上面寫道,「本公司自107年2月15日(除夕)至107年2月21日(年初六)止,共休7日,農曆新年假期2月22日(年初七)開工,各位同仁扣年度特休1天,沒特休同仁扣下次特休。」
今天開工的他,看到這一張瞬間傻眼,接着說「有特休的有紅包,沒特休的什麼都沒,過年前是你叫大家休到初七的,這…說的過去?沒工作也不能這樣搞吧,沒工作整天問要不要休假?休你大頭鬼。」
原po補充道,平常沒事時,還要打草、鋸樹、種樹、洗車、油漆、鋪水泥、去他家打雜、掃地、拉電線、做圍籬,「真是多元的工作呀!」
▲公司事後公告,過年多休的從年假扣。(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網友看完紛紛迴應,「好沒前途的公司啊」、「可以去申訴看看,不過通常申訴後工作會很辛苦」、「我們每年都多休,也都扣假或補班,習慣了」、「我們公司今年多休一天,也扣特休耶...,但公司不會有人講話,因爲大家都想多休」、「老闆都算好了,沒有多給假的」。
針對類似情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投就業安全法規專業講師黃竑鈞就指出,特休日應由員工排定,這是勞工權益,若企業有經營上的急迫需求,希望員工排在淡月、淡季,必須經過雙方協商,但協商與強迫其實是一線之間,企業切記不能強制員工,不能片面單方決定特休日。
另外,若要求勞工提早排定一整年度的特休,而勞工沒放完就將離職,企業則必須將沒放完的特休折發工資給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