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決定?國會助理「零用金」支應民眾黨部 小兔作證:高虹安吧

臺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今繼續傳喚高的前立委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作證。黃女證稱,立委辦公室助理零用金的錢也會用在民衆黨部,「黨部不願付的,就從零用金出」。

黃惠玟在接受公訴檢察官廖彥鈞詰問時,作證零用金會支應黨部開銷,檢方進一步追問誰可以決定零用金可用於黨部?黃女證稱「應該是高虹安吧!」

黃惠玟舉例說,例如助理搭高鐵去臺中的高鐵票10元手續費、黨部辦活動要給廠商搭舞臺的錢的轉帳手續費、臺中黨部拜拜買水果與金紙錢、開張的裝潢費,「只要黨部不願付的錢,就會從零用金出」。

黃惠玟說,她最後一次給高虹安看零用金總支出帳的時間,已經記不得,但帳內應有刪掉高虹安已回補的帳項,她後來將帳本交給李忠庭(高虹安另一前助理),詳細的狀況應該由李忠庭去問高虹安。

高虹安偵查中筆錄認爲黃惠玟的先生在監察院工作,黃女作證時否認此情,由於案情發展過程中黃女的先生數度被提及,黃女作證說「跟我先生有什麼關係啊?」還說到現在還會與先生聊天聊到零用金的事。

黃惠玟曾與高虹安的另名助理「Z9」吳達偉傳訊息,表示認知前立委李慶華涉貪案情中如果「退錢給助理就算貪」,黃女證稱,她沒有查過判決書,是看新聞得知的一種想法。

黃惠玟稱,高虹安曾教她如何記帳做表格,親自在筆電上操作,說「就是EXCEL的概念啊」,還自己在筆電上打下要給助理幾千、幾千、幾千元,再將筆電還她,而她會再把高虹安剛剛打上的幾千元發獎金數字抄下來,重新制成加班表。

黃惠玟說,高虹安發給助理的獎金多少無一定標準,發給王鬱文的那次1380元是按本薪4萬6000元的3%算出來的 ,她一共領過3次獎金,但總數不到8000元,「我的薪水6萬2000元也從來沒有調整過」。

檢方問黃惠玟報加班依據爲何?黃女說,高虹安辦公室真的很忙,高常私LINE她、王鬱文做很多事,舉例說,高要給助理謝寧1000元獎金,謝女的表格就調到靠近1000元附近,沒有要發獎金部分,就把加班時間報46小時報到滿。

黃惠玟說,高虹安一直要她省下零用金,但沒有辦法,她2020年7、8月請長假,但還是會跑到臺中黨部作帳,卻沒有領錢,只領進國會辦公室天數的薪水;有一陣子高虹安的國中老師陳情,她還要每天打電話處理。

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天出庭。記者曾原信/攝影

高虹安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