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部門出臺方案,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救助
10月31日從四川省民政廳獲悉,爲進一步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爲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爲補充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民政廳、教育廳等9部門印發《關於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力度,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作進一步部署。同時,要求各地加強社會救助資金使用監管,不得擅自擴大資金支出範圍,不得以任何形式擠佔、挪用和截留救助資金;杜絕“人情保”“關係保”,嚴查優親厚友、騙取套取救助資金等行爲。
加強低收入人口監測,形成“一戶(人)一條救助鏈”
《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低收入人口範圍,即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以下簡稱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剛性支出較大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成員,以及其他困難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低收入人口的認定,按照各地現有規定執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辦法另行制定。其他困難人員由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爲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監測,我省將用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全面實現對象覆蓋城鄉、部門協同聯動、數據定期更新,形成“一戶(人)一條救助鏈”。完善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實時採集、動態更新轄區內低收入人口相關數據信息。
常態化開展動態監測,做好預警信息分類處置。對已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對未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家庭狀況變化情況;發現可能不再符合救助條件的,要及時覈查或商請相關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覈查,符合終止條件的按規定終止救助。
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可實行“小金額先行救助”
《實施方案》提出,各地要根據低收入人口困難程度和困難類型,分層分類提供常態化救助幫扶。對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同時按照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機制給予針對性幫扶措施,防範化解規模性返貧風險。
“首先是紮實開展基本生活救助,兜住兜準兜牢基本民生底線。”民政廳社會救助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低收入人口,按程序納入相應保障範圍。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可單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人員,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後仍有困難的家庭或個人,按規定給予臨時救助。
在基本生活救助基礎上,統籌做好醫療救助(含疾病應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受災人員救助等專項社會救助。同時,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對於事實清楚、情況緊急、需要立即採取救助措施的,可實行“小金額先行救助”,事後補充說明情況。
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鼓勵開展慈善幫扶,做好其他救助幫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對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等服務。引導支持有意願有能力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面向困難低收入人口開展慈善幫扶。
來源:四川在線、四川殘聯
編輯:龍泉驛殘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