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做好農村低收入羣體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記者20日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瞭解到,“十四五”期間,我國將逐步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羣體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農村低收入羣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提出,“十四五”期間,按照“安全爲本、因地制宜、農戶主體、提升質量”的原則,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羣體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實施意見明確,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對象主要是農村低收入羣體,包括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等。
同時,爲接續推進鄉村振興,對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給予支持。
實施意見強調,通過農戶自籌資金爲主、政府予以適當補助方式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是農村低收入羣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各地可根據保障對象的實際情況,通過採取加固改造、拆除重建、選址新建或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修繕加固現有閒置房等方式解決住房安全問題。對抗震不達標且農戶符合條件的農房也實施改造。(王優玲)